- 东海新农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突破16亿
- 2015年06月16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日前,笔者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获悉:自2004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东海县90万农民累计报销医药费用突破16亿元,总计受益4000多万人次。
日前,笔者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获悉:自2004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东海县90万农民累计报销医药费用突破16亿元,总计受益4000多万人次。
新农合从无到有 保障水平大提升
十多年前,看病报销只是少数人的福利。那时的农民既无医保,也无新农合,可以说与看病报销是“绝缘”的。然而,自2004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11年来,参合资金由最初的每人30元提高到了2015年的480元,住院报销比例按乡镇、县内、县外由最初的40%、30%、20%分别提高到了85%、70%、60%,报销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了20万元,农民参合率也由最初的70%提高到现在的98%以上。
由县合管办提供的统计资料显示,从2004年到2015年的11年间,全县参合农民受益达到4100万人次,其中单次报销5000元以上的有11500人次,单次报销1万元以上的有5300人次,累计报销医药费用达16.54亿元。仅今年1—5月,全县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就达1.44亿元,其中单次报销5000元以上的有4213人,单次报销10000元以上的有1391人,单次报销10万元以上的有1人。
报销向大病倾斜 惠民利民添实惠
去年春,家住石梁河镇北辰村的冯女士患上了白血病,在苏州治疗一共花了146234元医药费,新农合报销了116987元。骨髓移植后,她感激地说:“要不是新农合,我早就没命了”。而在县人民医院肿瘤病区,正在接受放射治疗的陈萍感慨地说:“这里离家近、花钱少,比去外边的大医院治疗好多了。”原来,30来岁的她不久前患上了脑瘤,就在一家人为异地求医因钱发愁时,听说县医院不仅能放化疗,而且还能报销85%的费用,赶忙选择在“家门口”接受治疗。护士长尹新苏说:“现在肿瘤病人不用再往省里或市里跑了,在‘自家’看病方便又实惠”。
据了解,我县为了让大病、重病患者得到更多的实惠,一方面将肿瘤门诊的放化疗、糖尿病、白血病、透析等13种特定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住院报销范畴;另一方面提高报销比例,将胃癌、肺癌、脑梗塞、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和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22种大病患者的报销比例提高至80-90%。2014年,共救治此类大病患者1704例,累计报销医药费用1600万元。
分组床日付费 花小钱治大病
73岁的王其恩是白塔埠镇军屯村人,不久前腰椎上长了一个肿瘤,来到当地卫生院,外科医师李延庆检查后告诉他:“这个是神经囊肿,需要手术治疗,按‘制度’这个手术最多花费2700元,报销后个人仅需花费几百元。”他和家人惊喜地在出院费用清单上发现,住院6天,他的病一共花费1981元,新农合报销了1549元,自已实际只花了432元。李埝乡李埝村的高秀华,今年5月因脑梗塞在当地卫生院住院治疗8天,按照“制度”,该疾病住院治疗的花费最多为2676元,而出院时她的实际花费为1482元,新农合报销后自己仅支付了448元。李埝乡卫生院的院长李永传说:“‘制度’执行后,农民看病的费用明显降低,住院天数也少了,杜绝了滥检查、大处方等弊端。一般常见的手术住院治疗,花费约在400—900元不等。今年以来,没有出现一例自费1000元以上的患者。”
这里所说的“制度”到底是什么呢?原来,我县在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中实行了按疾病分组床日付费制度,将病人的利益与医院、医生的利益统一到了一起,使医疗机构的自我约束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提升,有效控制了不合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也提高了实际补偿比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简化了操作和管理程序,实现了新农合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住院病人三者利益的共赢。
据悉,按疾病分组床日付费制度实施以来,除2000元以上材料费单独收费单独报销外,所有药品和治疗项目均在报销范围内。同时,2014年起我县开始实行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对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农民年均收入的部分,再按50—80%的比例进行第二次报销。这份“多出来”的报销补偿,也进一步完善了新农合制度,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让大病患者受益更多。通讯员 肖婷婷 陈士健 焦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