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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创建“无讼(村)社区”成效显著
  • 2020年09月07日来源:中国江苏网

提要: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坚决贯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立足司法实践,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把传统的“无讼”理念与社区等现代社会生活单元结合起来,引导社区等主体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正当地行使权利,和谐安宁地相处,逐步形成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坚决贯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立足司法实践,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把传统的“无讼”理念与社区等现代社会生活单元结合起来,引导社区等主体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正当地行使权利,和谐安宁地相处,逐步形成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2018年,连云区法院牵头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南巷社区、黄窝社区成立首批法官工作室,通过法官进社区、进街道、进乡村,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调和在萌芽。连云港市中院及区委主要领导先后对连云区法院“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作出批示,高度肯定了“无讼(村)社区”创建的经验。

2019年,连云区法院按照“一街道一庭室,一村(社区)一法官”原则,全院37名员额法官与辖区9个街道,46个村(社区)挂钩联络,在各街道成立审务工作站,在各个村(社区)成立法官工作室,挂钩法官与对接街道、村(社区)建立“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讲、个案指导、巡回审判等活动,及时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指引,推动纠纷诉外调处解决。

2020年3月,为了不断扩大无讼品牌创建效应,连云区法院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法官进网格”工作,与连云区委政法委联合下发了的《关于建立“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法院审判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实现司法审判职能与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有机结合,促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更加有效,司法送达及执行成效更加显著,平安连云、法治连云建设成果更加突出,非诉讼纠纷化解数量、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明显提升等工作目标。

经过几年来的持续运作,连云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法院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前移延伸。通过“法官工作室”“审务工作站”等形式,在各街道、社区、乡村、网格发挥司法的引导和保障作用,把指导民调、巡回审判、法治宣传、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与解纷功能结合起来,并进行延伸和拓展,努力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诉前,解决在萌芽状态。二、基层组织的各种解纷力量得到有效激发。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来,法院与基层调解组织实现良性互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员在法院的指导下,调解水平、业务素质等综合工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的形成。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效力确认,赋予其法律执行力,增强了非诉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成功调动了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性,形成了群策群力共同化解纠纷的合力。三、社区自治组织的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通过网格法官参与基层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对有关纠纷进行调解,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等形式,逐步提高有关组织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指导社区及时修订和完善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引导街道、社区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模式,教育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以一种循序渐进、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在基层组织和群众中传播法治文明的种子,实现了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充分发挥了社会自我修复功能。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网格法官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脱下法袍,走出法庭,深入社区,深入群众,直接听取群众需求,面对面解决老百姓的纠纷问题。这种便民利民的纠纷解决方式,拉近了法官与社区居民的距离,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感情,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达到“一举多赢”的效果。

2018年,连云区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3.5%,2019年同比下降5%,2020年截至目前同比下降24.7%,共有832件矛盾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得到妥善解决。连云区法院先后获评全省法院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示范法院、连云港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先进集体。《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等国家、省级媒体多次对连云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予以专题报道。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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