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灌南: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房首付降至20%
- 2015年05月27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截至目前,今年我县房产成交1358套,成交面积168789平方米,交易总体趋势稳中有升。无疑,新政的实施也将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现在买房真是更轻松了,首付降至20%了,对于我们这种刚需家庭来说,真是一个利好消息啊。”日前,一位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贷款政策的市民夏先生说。
是的,对于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职工来说,可以用更少的首付实现住房梦了!近日,记者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5月20日起,我市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调整为: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内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20%;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含),及非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目前,这一楼市新政已在灌南同步实施。
3月30日,央行等发布通知,对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据了解,“330楼市新政”出台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即开展了政策落地研究工作。为落实新政精神和发挥住房保障功能,结合本地公积金资金情况及房地产运行情况,研判政策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我市推出差别化贷款政策,支持家庭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楼市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新政,我市将重点支持缴存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对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内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20%。这一政策将极大地保障和支持刚需阶层职工的购房需求,让他们花更少的钱就能够轻松实现家庭的住房梦。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梁光毅介绍,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20%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均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二是所购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房,不包含144平方米。梁光毅补充说,“对广大购房人来说,本次政策调整还有一个利好,就是不再区分商品房和二手房,统一为家庭房屋套数,在具体操作中,我们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只要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而且是首套房,就可以了。再有就是对于以前虽然有过购房,但是没有使用过公积金的情况也同样适用首付20%。”
另外,调整后的贷款政策还加大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改善性自住房。即职工家庭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含)非普通住宅、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2次以内、已使用公积金贷款2次及以上但名下无房或拥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
据了解,截至4月30日,“330楼市新政”恰逢满月,全国市场则交出了一份亮丽的答卷。4月份多地楼市销售量出现上涨,全国54个重点城市住宅成交量单月成交突破25万套,相比3月同期涨幅超过10%。截至目前,今年我县房产成交1358套,成交面积168789平方米,交易总体趋势稳中有升。无疑,新政的实施也将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