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赣榆警方打掉新型网络犯罪团伙 涉案金额2亿元
- 2020年12月08日来源:中国江苏网
提要:“他初中都没上完,平时靠打游戏挣点钱,前几年还一贫如洗,后来突然就变得很有钱,买了好几辆高档汽车和好几幢豪华别墅,在银行的存款更是吓人。”村民口中的这位“成功人士”,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蒋某强。
“他初中都没上完,平时靠打游戏挣点钱,前几年还一贫如洗,后来突然就变得很有钱,买了好几辆高档汽车和好几幢豪华别墅,在银行的存款更是吓人。”村民口中的这位“成功人士”,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蒋某强。
见疑不放
网络巡查发现端倪
“净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赣榆警方重拳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今年3月下旬,赣榆区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大量带有“刷单”“推广”等字眼的广告信息,初步核查与连云港市多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关,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某强名下拥有多处豪宅和多辆豪车,公司账户每天都有大量资金交易流水,但公司并无网络科技类型业务。“我们初步分析,蒋某强等人或涉嫌网络犯罪活动,随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并请求上级公安机关协助。”赣榆区公安局网安大队负责人说到。
专案组成立后,区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案件调度会,研究分析侦办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全力攻坚,严格依法办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经过缜密侦查,专案组发现以蒋某强为首的犯罪团伙是靠着帮境外赌博网站、虚拟理财网站等推广App而“发财致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深入侦查
揭开犯罪团伙内幕
专案组立即围绕蒋某强及其名下的多家网络科技公司开展工作,发现该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蒋某强本人负责管理和运营,妻子刘某负责工资和账务结算,哥哥蒋某超负责后勤,手下员工骨干陈某、王某负责管理公司业务,胡某负责车辆调度,徐某负责客服工作。“我们充分发挥新成立的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在电子取证方面的强大功能,梳理甄别上千万条信息,从中提取到了关键证据,为案件侦办提供了坚实基础。”赣榆区公安局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负责人介绍。
在摸清了犯罪团伙组织构架后,专案组深入调查发现,以蒋某强为首的团伙成员遍布北京、上海、广东、江西、湖南等多个省市,甚至还有境外人员参与,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涉案人员之广、涉案金额之大、涉案电子证据关联之复杂,加之案发前蒋某强已注销名下公司准备进军直播带货行业,给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难度。
为顺利啃下这块“硬骨头”,专案组全体成员放弃休息休假时间,加班加点全力“战斗”,着重固定积分墙软件的运作模式,及时恢复了蒋某强公司涉案电脑中被删除的后台交易明细、资金账簿、联运名单等电子数据,准确厘清了涉案人员的资产分布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金融机构紧急止付、冻结账户,成功冻结蒋某强犯罪团伙违法所得5000余万元,查封扣押其名下所有涉案房产和车辆。
重拳出击
20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在全面掌握了该团伙犯罪证据后,专案组于今年4月份开始收网,首要任务是抓捕蒋某强。由于该团伙作案时间跨度较长,在境外人员的指点下,积累了一定的反侦查经验,蒋某强在北京、深圳等地有多个落脚点,行踪一时难以锁定,抓捕工作相当困难。
专案组制定了多套精细抓捕方案,围绕蒋某强活动轨迹展开侦查,最终于4月1日在某物流公司将其抓获。蒋某强落网后,专案组立即开展审查,同时派出8个抓捕小组,分赴北京、上海、广东、江西、湖南、浙江、福建、贵州、安徽、山东等地,行程近20万公里,克服疫情防控带来的种种困难,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全力排查布控,相继将其他1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查扣查封大量作案工具以及270多个博彩、期货APP,关联案件3.6万余起。
审讯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蒋某强在一款小众聊天APP上与一男子的聊天记录非常可疑,内容为“4月再给你500”“推广400”等。民警判断这是行业暗语,所说的400、500都是万元单位的推广费用。专案组巡线摸查,必须抓到这条“大鱼”。8月21日,抓捕组在福建泉州市抓获了刚从菲律宾回国的苏某。经查,苏某与蒋某强采取分成合作的形式委托蒋某强推广虚假赌博、股票类APP,刷榜刷的最疯狂的时候使他们开发的虚假APP一度达到比正规APP排名还高,以假乱真获利巨大。
为迅速固定证据,针对该犯罪团伙12T的网络信息量以及大量金额流水等数据,专案组对涉案的手机、硬盘、电脑等进行勘验,对200多个微信、支付宝等主要资金流水进行调取,梳理分析出1.3万条有价值的交易流水,有力证实了该犯罪团伙实施非法推广、非法刷单的犯罪行为。
至此,该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成功告破。
案件回顾
揭秘“刷榜”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经查,80后的蒋某强初中肄业后在家打游戏维持生活,2013年,蒋某强接触到了改变他一生的生财之道:刷榜。经过详细了解后,蒋某强随即决定要靠这个赚大钱。而刷榜,就是上排行榜,一些公司为了提高自己开发的APP在应用商店的排名,会雇佣刷手不断去下载试玩该软件,短时下载量提高后该APP在应用商店中的排名就会靠前,借此有更多机会出现在用户的浏览中,吸引用户下载。
起初,蒋某强作为刷手和朋友一起靠着6台手机刷榜赚取佣金,获利后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成立工作室,雇佣员工专门为手机App“刷榜”。借此赚得了他的第一桶金——100万元。然而蒋某强并不满足于现状,在了解一些行业内幕后决定自己当老板。
2015年下半年,蒋某强找到了一家专门做积分墙软件的网络公司,高额租用这家公司的积分墙平台,自己负责维护和经营,承接App推广任务,根据公司需求在平台上发布下载任务,由他人或者其他工作室进行接单“刷榜”,从中赚取差价。之后利欲熏心,与境外不法分子接触采取合作分成的方式推广违法APP,获利巨大。
截至案发,以蒋某强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刷榜”、虚假好评、开发积分墙进行业务分包、与手机软件研发公司联运等手段,为可能涉及彩票、色情、赌博、金融等违法犯罪的手机App上架某些应用商城和提升排名提供帮助,非法获利共计5000余万元。
目前,蒋某强等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刘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