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连云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7月起开始申报
- 2016年07月20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7月起到9月底,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单等材料,到户口所在的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申请社保补贴,并填写《连云港市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认定申请表》。
市区2016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开始申报了。记者昨天获悉,符合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于7月起到9月底,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单等材料,到户口所在的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申请社保补贴,并填写《连云港市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认定申请表》。
哪些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十类情况之一的,灵活就业后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保补贴政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特困职工家庭成员,身体残疾,城镇零就业家庭及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夫妻双方均失业,单亲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与此同时,从2014年起符合以下五类情况之一的,在2016年底之前灵活就业后可以享受两年的社保补贴:毕业6个月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低收入家庭成员,随军家属,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
社保补贴有效期各有不同
社保补贴政策当年申报当年享受,对往年应享受而未申报的不接受补报。根据规定,每年从7月起到9月底,符合以上十类情况的,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符合新增五类情况的,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8号窗口申请办理。
按照享受群体不同,社保补贴的有效期也有所不同。其中,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原则上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对3年补贴期满后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对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社保补贴期限为1年;新增五类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及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为两年。
补贴额按社保费67%计算
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本人在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携带下列材料:本人填写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单原件,认定困难类型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就业后再次失业的,要重新认定困难人员类型。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的标准,按全年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7%给予补贴,超出范围的不予补贴。“随着社保缴费金额的增长,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个人每年缴纳的社保费超过7000元,如果享受到社保补贴,一年可补贴5000元左右,可以减轻一些经济负担。”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