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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元停车费,究竟该不该收?
  • 2014年12月26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东海县居民李女士到该县妇幼保健所去办事情,离开的时候,这家单位收了她1元钱的停车费,且未提供票据。李女士认为,本来是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单位,不该收取停车费。东海县妇幼保健所方面则表示,收费是经过批准的,且收费的目的并不是为赚钱,而是为了便于院内车辆管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东海县居民李女士到该县妇幼保健所去办事情,离开的时候,这家单位收了她1元钱的停车费,且未提供票据。李女士认为,本来是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单位,不该收取停车费。东海县妇幼保健所方面则表示,收费是经过批准的,且收费的目的并不是为赚钱,而是为了便于院内车辆管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采访。

近日,东海县读者李女士向本报《行风热线》栏目反映,今年10月27日,她来到位于东海县牛山街道海陵路的县妇幼保健所,准备到与该所在一起办公的县合管办盖章,以便能报销医药费,可合管办没人,她就出来了,时间不长。但是,当她准备骑电动自行车离开时,妇幼保健所院内负责看车的人向她收取了1元钱,说是停车费,但钱收了,却未提供相应的票据。

自己到县合管办来盖章,章没盖成不说,还掏了1元的停车费,李女士心里很不高兴。不论是县合管办,还是县妇幼保健所,不都是为群众服务的单位吗,为何还要收取停车费?李女士认为此举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个说法。

针对李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东海县物价部门。东海县物价局价格科负责人表示,县妇幼保健所院内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是经过县物价局批准的,批准的依据是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但是,对于前往县妇幼保健所看病或办事的群众机动车停放,在规定的时间内是不收费的。而县妇幼保健所院内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物价部门并未批准过,其门前的非机动车停放点是由县城管部门管理的。县城管部门管理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其收费是有一定的标准。

东海县妇幼保健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妇幼保健所院内停车收费,初衷并不是为了收费,而是方便院内车辆管理。所里的院子本来就不大,自家50名员工以及租赁单位员工的车辆停放就占据了相当大的地方。因为院子外面有收费停车点,许多社会车辆为了不交钱,把车辆停在了妇幼保健所的院内,导致院内车辆停放不好管理。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6月,经过东海县物价局批准,所里对停放在院内的社会车辆进行收费。虽然批准的只是机动车停车收费,但所里认为应当包含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因为他们没听说过物价局专门为哪个停车点专门下过关于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的批文。对于收费了没给票据的质疑,东海县妇幼保健所方面回应,因为物价局刚批准收费时间不长,且票据正在向县相关部门申请,所以暂时没有。

据了解,院内停车收费,东海县妇幼保健所设立了专门的收费告知牌。而在李女士向东海县民生热线反映被收取1元停车费之后,东海县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专门到县妇幼保健所里来了解情况,要求将收费的文件复印张贴出来。于是,在县物价局工作人员到来的当日下午,东海县妇幼保健所便将收费文件的复印件进行了张贴、公示。

1元钱虽然看起来很不起眼,但李女士认为不该收,您认为该不该收,欢迎来电、发短信,发表您的观点。您身边是否也存在这样的情况,相关单位的收费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如果有,且您认为收费不一定是解决问题或缓解矛盾的最好方式,您可以给本报行风热线来电来信,也可以到连网花果山下论坛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我们的目的和您一样,都希望生活更加便利、舒心,社会更加公平、有序,服务更加公开、透明。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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