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物价局:停车费放开后价格不会有大波动
- 2015年01月06日来源:现代快报
提要:近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有关小区物业费和小区停车费的放开备受关注。
近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有关小区物业费和小区停车费的放开备受关注。
国家发改委文件中指出,非保障性住房物业前期收费可以政府指导价,后期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与业主协商定价,而其实早在一年前,江苏就开始了这样的做法。不过,目前江苏省内的小区停车费还是执行政府指导价,江苏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贯彻落实。
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放开后,大家特别关心的问题是,万一出现乱涨价怎么办?
关键词:物业费
江苏已经提前放开
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在国家发改委指导地方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中,物业费的放开备受关注。有不少物业服务企业颇为兴奋,认为以后物业费就是全部放开了,其实这样的理解是偏颇的。
国家发改委的文件明确指出,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费,同时文件还提到,前期物业管理的服务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根据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这也就意味着,放开的是后期,而非小区物业收费一开始就放开。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这项,其实江苏已经提前放开了,所以目前还是按江苏的规定执行。”省物价局一位相关人士说,江苏现行管理模式已经走在全国前列,而且这一规定实行了一年多,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关键词:小区停车费
江苏仍执行指导价
下一步将研究放开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江苏目前是如何收费的呢?根据现行规定,江苏的汽车停放费和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省辖市、县(市、区))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公布本地区执行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并适时调整。比如南京,现行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露天车位不高于180元/月,临时车位是5元/次。
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相关人士表示,江苏小区停车费目前都是执行政府指导价。至于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放开,省里下一步将会进行研究贯彻。
关键词:房产中介费
江苏去年就已调整
政府不直接管价格
对于这次提到放开的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等,江苏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江苏这几项收费都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而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下一步江苏也会转发通知进行落实。
另外,放开的还有部分律师服务费,省物价局的这位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江苏的律师服务收费放开已走在全国前列,比国家发改委放开的幅度更大。“从去年开始,江苏只要涉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都已经放开,由市场定价。”他说。
至于房产经纪服务收费的放开,江苏早在2014年8月1日起,就放开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几项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价格。
追问
价格放开后
出现乱涨价怎么办?
很多市民担心万一以后放开没人管,价格大涨怎么办呢?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江苏的小区停车收费还是政府指导价管理,这是根据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假如以后停车费价格放开的话,也不是物业想涨价就涨,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发挥自治作用,维护业主权益。此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加大监管力度。
而去年8月,江苏放开了房地产中介的3项服务收费,当时也有人担心中介收费涨价。不过,事后记者在探访中发现,价格并没有明显上涨。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也表示,目前这些领域的市场已经形成比较充分的竞争,放开后,价格不会有太大波动。(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