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区荣获“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国家气候标志
- 2022年01月06日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提要:2021年12月30日,国家气候中心正式授予连云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国家气候标志,连云区成为江苏省首批获得此标志的两个城市之一。
2021年12月30日,国家气候中心正式授予连云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国家气候标志,连云区成为江苏省首批获得此标志的两个城市之一。
据了解,“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是衡量地方优质气候生态资源综合禀赋的权威认定。根据国家气候标志气候宜居类的评价指标,在气候禀赋、生态环境、气候舒适度、气候景观、气候风险等方面指标优良率超过90%,综合评定等级为优,方能达到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标准。
连云区地处中国东部沿海中部,兼有南北气候之特色,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受海洋环境的调节和影响,呈现出海洋性气候特征,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光照充足,雨量适中,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生态环境。
自申报以来,连云区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邀请专家实地调研,给予专业指导,内外合力编制出高质量评估报告。在国家气候中心组织的高规格评审中,现场专家一致认为,连云区气候禀赋好,环境和生态保护有力,宜居特征明显。连云区以气候宜居综合评价综合优良率92.9%通过最终评审,获得国家气候标志。
以荣获“国家气候标志”为契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连云区将更高站位开展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着力发展彰显当地特色的绿色生态经济,切实发挥气候资源在宜居和生态建设中的效益和效率;充分发挥国家气候标志品牌效应,利用气候宜居金名片,凸显地域特色和优势;同时积极适应气候变化,提高极端气候条件下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使连云区成为全国气候适应型典范,不断以挖掘气候资源优势、弘扬气候宜居文化新成果,带动旅游经济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