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灌南:我县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0万元
- 2022年04月13日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提要: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县已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园及厂房建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县已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园及厂房建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为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灌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灌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详细规定资金性质、职责管理、资金支出范围、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管理与监督,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同时为强化资金日常监管,县财政局在收到上级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后,第一时间督促乡村振兴局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在财政部门审核后及时向省乡村振兴、财政部门备案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跟踪补助资金的使用流向,继续用好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原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落实衔接资金动态管理要求,及时录入资金拨付和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按照“谁用资金、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管部门、项目所在乡镇主体责任,县财政局督促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强化项目管理。乡镇财政充分发挥就地监管职能,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郑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