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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海县工商局提醒市民投资需谨慎,莫陷入发财广告的“陷阱”
  • 2014年09月19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近日,东海县工商局开展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为揭开各种“招牌”后面的真实面目,记者在跟随采访中获悉,这些看似为投资理财提供服务,其实经营范围多为“投资咨询服务、实业投资、中介服务”等业务,且证照不全,办公简陋,多数是从事存放款业务。为此,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切莫陷入这种“高风险、高投入”的“陷阱 ”中。

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各种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新鲜事物相继出现,各地方和部门也就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在金融改革的时代大背景下,

近年来,我们不时会在城乡的大街小巷看到类似宣传有预期收益存贷款行为公司的“招牌”,这些鱼龙混杂的“招牌”后面的真实面目是什么?

近日,东海县工商局开展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为揭开各种“招牌”后面的真实面目,记者在跟随采访中获悉,这些看似为投资理财提供服务,其实经营范围多为“投资咨询服务、实业投资、中介服务”等业务,且证照不全,办公简陋,多数是从事存放款业务。为此,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切莫陷入这种“高风险、高投入”的“陷阱 ”中。

借壳上市,多形式掩盖非法行为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目前在社会上主要有以下几类市场主体从事非法金融类广告行为:

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涉农类营业执照,如“**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等与农业有紧密联系的名义,其经营范围多为“为本社成员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经济技术信息服务,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水稻、小麦、玉米等农业生产资料,或者提供相关技术、信息服务”等。还有的如“***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理财公司”等投资理财类公司。

这类市场主体广泛利用各种传统和现代媒介,如宣传单、墙壁广告、标贴、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等形式全方位、多形式包装宣传自己,妄图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目的,存在着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或超出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从事金融相关业务并发布广告的情况,成为躲藏在农村专业合作社影子之下的“地下钱庄”,这种“借壳上市”“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夸大其词,让公众难以辨别其真伪

纵观这类公司广告多涉及高利息、高回报。如“定期股每万元每年可收益750元,两年可收益1760元”“流动股银行利率0.35%,合作社收益0.75%,固定股六个月、一年、二年分别收益330元、750元、1760元,借款一年13‰-18‰”(月息130元-180元)、凡50岁以上均可参加养老保险股,三年入股19800元每月可领200元”,有的还含有或者涉及“信用卡提现”“信用卡贷款”“POS消费提现”“刷卡取现”“办卡刷卡一条龙服务”“代还信用卡透支款”“信用卡养护”等;含有或者涉及非法借贷及有关咨询业务的广告内容,如“为银行黑名单者贷款”“保本”“保证无风险”“零风险”等内容。

在这种绚丽的外衣包裹下,社会公众难以辨别其真伪。有的有闲余资金,放在银行利息较低,且很多群体为中老年人,极易受高息宣传等诱惑;有的需要资金,总觉得银行手续较为复杂,而选取简单的非法“银行”,使这些非法市场主体有了市场;且在当地从事该违法行为的主体多为本地有点名气的或者感觉有点实力的人在做,造成该种行为存在一定的市场;其次,很多的非法广告,多是变相宣传民间高利贷,为金融诈骗团伙提供便利,且会对社会造成很多不稳定因素;再次,作为监管部门,由于涉及部门较多,有的管不了,有的不管,造成不出事没有事,出了事互相推诿,容易形成监管的真空。

联合监管,高压打击非法金融类广告

针对存在的情况和问题,该如何解决呢?业内人士认为,非法金融广告行为监管是工商部门的一项职责,要充分认识涉嫌非法金融类广告咨讯信息的危害性,将此项工作从各个层面上升到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全面深入,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种专项行动清理。今年以来,平明分局在辖区范围内对涉及非法金融类的广告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并组织专门的执法人员统一对该类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的检查处理。截至目前,该分局共对辖区内的12户非法金融类广告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书11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

要加强对非法金融广告危害性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其利用的形式和后果,从源头上预防该类违法广告;加强对该类广告的日常监测监管;对辖区内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监测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发布非法金融类广告的大众传播媒介,要列入重点监测对象,增加监测频次;对户外广告、印刷品、电子显示屏等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的立即处理,并将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要加大对非法金融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日常监测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不能一抄了事,对群众投诉、举报的线索要认真受理,调查核实,依法查办;对该类广告,要加强行政指导,指导大众媒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督促加强广告审查意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对典型的案例及违法新类型和新动向,及时向社会公告和发布警示,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提醒公众注意,避免风险。

要加强部门协调,对发现的非法行为,立足工商本职,处理后将涉嫌违法的及时移交公安、银监等部门进行处理;从工商职能出发,对发现处理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专题报告等形式向政府作专题汇报,形成合力。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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