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市今年以来已查处8起骗取公积金行为
- 2015年08月06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日前,我市某单位公职人员范某拿着异地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等证明材料来中心申请支取公积金时,工作人员根据工作经验发现了其中存在问题,经细致询问,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包括范某在内,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查处了8起因伪造异地购房材料骗提公积金行为。
日前,我市某单位公职人员范某拿着异地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等证明材料来中心申请支取公积金时,工作人员根据工作经验发现了其中存在问题,经细致询问,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包括范某在内,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查处了8起因伪造异地购房材料骗提公积金行为。
为减轻职工经济压力,拓宽公积金提取使用,我市近期接连出台放宽提取公积金政策。在异地商贷购房的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自购房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内,可提供相关材料,向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提出提取申请。同时,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还商贷的条件。
但在具体业务办理中,个别企事业单位职工为一己私利,竟然骗提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从近期发现骗提行为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会同不法中介,制作虚假的异地购房材料,企图蒙混过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说,在方便职工提取的同时,中心也不断加大对骗提公积金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切实维护广大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积金安全、合法提取使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严肃性。“我们坚持‘多问多查’原则,特别是对在异地购房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会通过异地房产管理、税务等部门以及公积金内部系统,对申请人材料多方确认,并对申请人进行面谈,防止发生骗提行为。”
按照近期我市出台的《连云港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办法》,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属严重失信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5年;暂停其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该工作人员表示,中心正在加强研究,加大对骗提行为人处罚力度,并将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通报,同时不断加大对非法中介的查处力度。为此,该工作人员也提醒,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应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诚信守法,按法律规定使用公积金,避免非法中介的误导,避免自己的信用记录存在污点,给工作、生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