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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日12时起连云港所属海域进入伏季休渔
  • 2021年05月01日来源:连网

提要:昨日,市政府下发《2021年连云港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宣布我市所属海域从今日起进入伏休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昨日,市政府下发《2021年连云港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宣布我市所属海域从今日起进入伏休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据悉,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均纳入休渔作业类型。几种作业类型兼作的渔船,凡其作业类型之一属休渔对象的,均纳入伏休范围。其伏休时间从最早休渔的作业开始至最迟结束休渔的作业为止。

休渔期内,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严格按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规定执行。因实施海洋渔业资源监测调查或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确需在本市管辖海域活动的,须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申请材料中应当明确任务由来、监测调查的时间、位置、范围、频次及使用的船舶等。

值得一提的是,严禁渔船跨市休渔,所有休渔渔船应回船籍港所在地进入省级确认保留的渔港内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

伏休期间,我市执法部门将采取日常巡查、交叉检查、突击抽查和区域联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北纬35度线、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线等交界海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北方籍渔船利用开捕时间不同违法南下偷捕行为。重点打击异地挂靠渔船,对停靠在港口、码头的涉渔“三无”船舶,限制离港并进行处置。

同时,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我市设立24小时伏休举报电话,市民若发现线索,可拨打0518-85680896、0518-85680910举报。有关部门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群众举报案件。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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