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程
- 2019年11月02日来源:连网
提要:去年11月,全市首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在苍梧小区7号楼3单元门前启动,今年5月底,该项目全面完工,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实现了我市既有住宅按规定程序加装电梯零的突破。
去年11月,全市首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在苍梧小区7号楼3单元门前启动,今年5月底,该项目全面完工,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实现了我市既有住宅按规定程序加装电梯零的突破。昨日,笔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目前,市区又有多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取得新进展,其中,苍梧小区27号楼1单元正在施工,40号楼1单元、2单元,5号楼1单元,36号楼3单元正在办理加装电梯相关手续。此外,玉带新村小区部分单元业主利用社会投资,采取“无偿建设、有偿使用”的商业模式与企业合作增梯,相关手续也正在办理中。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居住在无电梯多层住宅中的居民加装电梯、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为满足这部分群体的需求,市住建部门牵头制定了《连云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并编制了《连云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事指南》,引导有加装电梯需求的业主办理相关手续。经过全方位的宣传和解读,广大居民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了更多了解,申请人群也逐渐增多。
依据当前政策,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住宅(已建成投入使用三年以上且无电梯的多层住宅),在符合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加装电梯。
申请加装电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加装电梯须经本幢或本单元全体业主书面同意;加装电梯可能影响物业相邻权人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相关权益的,还应当经受影响的物业相邻权人书面同意;有具备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符合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电梯救援通道、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方案及意见。除此之外,加装电梯所在幢或者单元业主还应当就加装电梯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须对权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还应当有补偿资金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改造等费用的分担方案;电梯使用单位主体确定等事项达成书面一致。至于所需资金,可通过业主按一定比例分摊、使用业主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引入社会投资等途径筹集。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苍梧小区7号楼3单元加装电梯试点经验及群众实际需求,结合其他发达城市增梯工作经验方法,进一步探索完善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具体操作流程,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市物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