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保障性租赁住房 发展实施办法下月施行
- 2022年01月14日来源:扬子晚报
提要:根据即将于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的《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盘活三种方式筹集。新建主要是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等依法取得的自有土地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改建主要是利用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建设。存量盘活主要是将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和管理。
根据即将于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的《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盘活三种方式筹集。新建主要是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等依法取得的自有土地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改建主要是利用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建设。存量盘活主要是将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和管理。
新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当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以30—60平方米为主。改建项目应当以整栋、整单元、整层(应具备独立交通空间)为基本改建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50套(间)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责任编辑:郑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