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等6市今起陆续启用电子驾驶证 申领人需按要求上传照片
- 2021年10月20日来源:现代快报
提要:今年9月1日起,省内无锡、苏州、盐城、泰州4市率先推广应用电子驾驶证。在第一批推广应用的基础上,10月20日起,驾驶证电子化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将在省内南京、宿迁、徐州、常州、南通、镇江等6个城市第二批推广应用,上线时间安排:10月20日,南京、宿迁;10月23日,徐州、常州;10月26日,南通、镇江。
今年9月1日起,省内无锡、苏州、盐城、泰州4市率先推广应用电子驾驶证。在第一批推广应用的基础上,10月20日起,驾驶证电子化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将在省内南京、宿迁、徐州、常州、南通、镇江等6个城市第二批推广应用,上线时间安排:10月20日,南京、宿迁;10月23日,徐州、常州;10月26日,南通、镇江。电子驾驶证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可出示使用,并可以拓展到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不过,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部分非现场交通违法曝光处理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
申领方式和要求
驾驶人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流程申领电子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的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
按照电子照片不同类型,申请电子驾驶证分为3种情形:
1.使用已留存的照片申领。对信息系统已留存的照片符合要求的,“交管12123”App将提示申请人使用留存照片申领电子驾驶证。申请人确认后,经实人认证通过,“交管12123”App将生成电子驾驶证,并推送申请成功信息。
2.使用手机拍照的照片申领。对信息系统无符合要求留存照片的,申请人可通过拍照方式提交电子照片,申领电子驾驶证。提交照片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交管12123”App将生成电子驾驶证,并推送申请成功信息。请认真阅读照片拍摄须知,选择白色背景,着深色衣服,请他人拍摄。
3.使用相册的证件照片申领。对信息系统无符合要求留存照片的,除拍照方式提交电子照片外,还可以在手机相册中选择证件照片,用于申领电子驾驶证。提交证件照片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交管12123”App将生成电子驾驶证,并推送申请成功信息。
出示和应用
1.便利出示。对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在手机上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出示本人的电子驾驶证。
2.便利应用。电子驾驶证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执法查验时,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出示纸质驾驶证。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
3.曝光处理。驾驶人接受非现场违法处理时,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但对累积记分满分、一般程序处理以及需要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仍需携带纸质驾驶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4.业务办理。办理注销、撤销、注销准驾车型换证、转入换证、损毁换证、申领/注销校车驾驶资格等需要收回或者签注原纸质驾驶证业务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纸质驾驶证;对应当收回的驾驶证,当事人未提交的,按规定予以公告作废。
5.安全教育。对存在未扣留纸质驾驶证的,在办理满分教育业务时,应当扣留纸质驾驶证。
6.事故处理。驾驶人接受交通事故处理时,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但对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驾驶证的,还需提示当事人携带纸质驾驶证。
申领特殊情形
1.更换照片。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更换电子照片,在进入“交管12123”App电子驾驶证界面后,可以申请更换电子照片。由于电子驾驶证启用前期申领人数较多,请尽量避免在业务高峰时期更换照片。
2.重新申领。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因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发生变化办理换证业务后,申请人需要重新申领电子驾驶证。
3.窗口申领。对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领,车辆管理所审核后将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
照片拍摄及上传要求
关于电子驾驶证照片拍摄或上传的要求,请在申请前认真阅读。
1.背景白色、拍照环境光线均匀,申请人坐姿端正,双肩水平,表情自然,正视镜头。
2.着深色衣服、免冠,头发不遮盖面部、耳朵,发型不凌乱、蓬松,不化浓妆,不着制式服装,不戴口罩、墨镜、帽子、围巾、饰品。
3.不得衣衫不整、着过于暴露服饰,不作夸张姿势,不打手势,不眨眼睛。
4.不得上传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标识、数字、字母、文字等有关内容。
5.不得上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有关内容。
6.应上传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片,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请严格按照要求拍摄和上传照片,避免过度修图,对恶意上传、使用违规照片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停止电子驾驶证申请使用,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