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市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 2021年08月03日来源:连网
提要: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从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从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据了解,本次提标实行新国标和动态调整机制相结合,对动态调整机制标准高于新国标的按动态调整机制标准,对动态调整机制标准或增长幅度低于新国标或增长幅度的按新国标及其增长幅度发放。
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6670元、103300元、99910元,分别比2020年提高了9700元、9390元、9080元。另外,对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发放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6004至27602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1404元、36803元和32203元,分别比国标增加7544元、7723元和4843元。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时期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3123元、30363元和27602元;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60元,每月比国标多70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服一年义务兵每人每月补助50元。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家庭有线电视费、网络宽带费和生活用水、电、气费等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责任编辑:郑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