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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堰市人民医院 “钱字当头德字何在?”
  • 2016年11月22日来源:荆楚荆门网

提要:如果因为医院的钱字当头、医德无存而草菅人命,这样的医院又与杀人场有何区别?

2014年2月24日,时年43岁的湖北十堰市居民陈龙,因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简称甲亢)住进湖北十堰市人民医院,在先期各项检查均被医院认为符合手术条件的情况下,被推进手术室,经过2个小时左右的手术,在医生们均告知家属手术成功、一切顺利后,患者被推回了普通病房,在此后近1天时间里,本应按术后重症监护的患者,既无医生查房也无护士观察,家属多次寻找医护人员无果后,患者病情突然恶化,最终在医护人员声称手术成功中憾然离去。

原本并不严重的常规甲亢手术,原本希望通过手术解除病痛重新工作的陈龙,非但没有享受治愈病痛带来的快乐,却命丧号称十堰市最好的“人民医院”,尤其是在陈龙去世前的紧急关头,医院医护人员对生命的麻木简直令人发指,他们不但疲于抢救病人,一面声称医院就是死人的地方,一面忙不迭的去修改销毁不利于病患家属维权的病例。但慌乱之中必然会露出马脚。不但病例修改的逻辑混乱,而且缺失严重,从病人2014.2-12入院到22日手术前,17-18-20-21-22日的病历记录全部缺失,已经由病患家属签名认可的脑部CT 、心脏彩超等报告单也是踪迹皆无。更为荒唐的是,手术病程记录时间居然早于手术开始时间。三份与手术关联的病历,时间都不一样。但是共同的是:手术还没有开始,手术记录已经完毕了。医院不仅把成龙去世的原因归咎于患者“不配合治疗”,该做的检查被患者家属拒绝。我们不禁要问,如果这样的事实成立,医院为何又强调病人符合手术条件,又为何均称手术顺利和成功?

更让患者家属所气愤的是:在甲状腺手术引起颈内动脉堵塞,在脑部CT已经确认脑梗塞的情况下,甲状腺科主治医生汪令成不是把患者转移到神经科进行抢救,而是把病人继续留在甲状腺科,在这期间对病历进行大规模的销毁,篡改。直到病人家属对病历进行了封存,才把念念不舍的把病人转入神经科进行抢救。但是此时距离脑梗塞被发现已经过了五个半小时。(注明:医学上,脑梗塞的抢救黄金时间是4.5小时内,超出这个时间,基本是九死一。),患者陈龙就这样在甲状腺科足足躺了五个半小时,医院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医生的职业道德和素养都去了哪里?既然甲亢患者手术引起大面积脑梗,就应当迅速转移到对应科室进行抢救,就不应该再留在甲状腺乳腺外科,更不应隐瞒病情。而在造成严重后果之后,医院反而倒打一耙,把患者死亡的原因归咎于患者不配合,甚至是患者家属隐瞒病情。试问,哪位患者或患者家属会在医生面前隐瞒病情?

我们也知道,对于甲状腺乳腺外科来说,将已经收治的病人的转移到其他科室,会影响到原科室和医护人员的收入,但住院患者可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把钱字当头,漠视患者生命,欺骗患者家属,十堰市人民医院的医德何在?实际上无论是大面积脑梗,如果能够及时转移到对应科室对症及时治疗,也完全能有治愈的可能。

无论按照规范治疗还是基本常识,病人入院后,日常病例记录,既是诊疗的必备程序,更是反映病人的治疗情况和治疗进度,在手术治疗和患者病情稳定之前,所有的病历记录包括电子病历都一应俱全,更有患者家属的正常签名。而在患者病情突然恶化到抢救无效死亡之后,不但大部分病历缺失,手术记录居然也被全面修改,尤为让人质疑的是,患者家属先前看到的手术记录,早在患者还未手术之前,就被医护人员“先知先觉”的提前做好病由医生签字,而患者去世后,给患者家属看到的也居然是先前从未见到的“手术记录”,这里面究竟藏有什么样不可告人的秘密?

然颇为荒唐的是,就凭这些残缺和家属不认可经过修改的病例等材料,居然被相关鉴定机构认定患者家属需要承担大部分责任,医院把已经确诊为脑梗塞的患者放在甲状腺科五个半小时,才转入神经科进行抢救。也被鉴定机构认定为:救治及时,符合医疗常规。我们想问的是,这都算救治及时。那还有什么是不及时的?我们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唯一犯下的严重错误就不该选择十堰市人民医院为陈龙治疗甲亢。我们也从未想到还有这样无耻的医院和某些无德的医生。诚然,医院不可能包治百病,确实也是一处经常死人的地方,但如果因为医院的钱字当头、医德无存而草菅人命,这样的医院又与杀人场有何区别?我们在谴责十堰市人民医院这种漠视患者生命、极度丧失医德的同时,更呼吁社会舆论和广大患者家属们,认清这家医院的恶行,不要让自己的亲人在重蹈陈龙覆辙,落个人财两空的悲惨结局。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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