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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公车限行不能拒绝公众监督
  • 2014年12月11日来源:西安晚报

提要:政府对公车信息的公开义务,是不可豁免的,不能以具体的方案中“没有规定”而打折扣。公众对公车信息的知情权,更是天然充足的,官员不能以“不方便发布”敷衍塞责。

从6日开始,南京市首次实行公务车限行,30%的公务用车被要求封存。然而至今,到底全市共有多少辆公车被封存停驶,哪些车牌号被封存,一直是个谜。网友希望,能将封存停驶的公车车牌号“晒”出来。9日,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车限行执行的是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该方案中并没有要求封存公车车牌号要网上公示;对于停驶的公车数量,表示“不方便发布”。(12月10日《现代快报》)

相关负责人的言下之意,非常明确:既然方案中并无硬性要求,政府拒绝公示,便无可指摘。道理貌似正确,但是,透着一股“机械”理解的意味儿。如同政府信息公开,即使在相关方案或者文件中,没有明示信息公开与否;但是不管怎样,政府信息就应该秉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对于公车来说,也是如此。方案中没明示,难道公车信息就会丧失了公开的义务?

显然,并非如此。公车身上,没有任何“秘密”可言,因其既难以牵涉国家机密,更谈不上个人隐私。关于公车的一切,例如公车数量、品牌、排量、购价、车牌号等等,都必须在公开之列。只要是在法治国家,对公车的基本要求便是,“透明”。有一个“极端”例子,在挪威,给公车贴膜,也不允许,因为他们认为:给公车贴膜,公车里坐的是谁,便会因此模糊,会妨碍公众自车窗外的监督。

政府对公车信息的公开义务,是不可豁免的,不能以具体的方案中“没有规定”而打折扣。公众对公车信息的知情权,更是天然充足的,官员不能以“不方便发布”敷衍塞责。而“不方便发布”,到底是怎样一种理由呢?是不方便发布,还是不能发布,抑或是根本不屑于发布?可以看到,如果政府将限行公车数量、车牌号,捂着盖着,即便政府再怎么说,“落实情况良好”,让“公众相信我们”,自说自话之下,哪一个市民会相信?

纳税人的钱到底花在了何处?公车有没有行驶在法治轨道上?要公开信息,用数据让公众看明白,而不是政府唱独角戏,用“嘴上功夫”劝说公众。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公开了封存公车的车牌号,让公众有据可查,时刻监督,公车封存落实情况到底如何,公众心中自会有谱。关于公车治理,更不是政府自己的事情,没了公众参与,暗箱操作之下,问题难免反弹。

更为关键的是,在国家公祭日之前,南京市曾下发文件,要求启动二级防控措施,封存公车,并上网公示,执行时间为12月6日至16日。国家公祭日文件执行时间也不过是12月6日至17日,为何南京市却偏偏选择执行没有要求网络公示的文件?相关部门心里到底怎么想的,是不是也“不方便发布”? ■温江桦



责任编辑:王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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