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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评:排污企业如何在监管“高压线”下玩转“潜伏战”
  • 2014年11月13日来源:时评之家

提要:整治地下水污染,当务之急需多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形成“组合拳”,共同发力,向地下水污染宣战。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以刑事处罚这一最严厉的手段倒逼企业守法生产,自觉保护地下水资源。同时,祭出监管责任条款,对不作为和“猫鼠同流”者,追究法律责任,直至刑究。

11月8日,南方农村报头版以《村民集体闹腹痛 官方解释遭怀疑》为题,独家报道了韶关市翁源县铁龙林场上百村民10月下旬突发群体性疾病,当地疾控部门调查后认为是饮用水总大肠杆菌超标所致,但不少村民怀疑调查结论并自发带小孩到医院检查,发现15名儿童血铅超标一事。(11月12日搜狐新闻)

毫无疑问,几乎所有环境污染事件中,监管缺失都如影相随,企业地下排污猖獗也不例外。那么,对于环境污染,政府到底缺不缺监管的整套机制?不仅不缺,而且很充足,无论从人员配备还是从设备配置,均没有任何问题。那么,为什么如此多的环境灾难从无数的监管之眼下溜号或者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

我想这是和执法人员懒政思维分不开的,监管能力疲软,更有甚者,搞权钱交易、权力寻租,与无良企业官商勾结,猫鼠一家,渎职失职,纵容一些企业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向地下排污。

还有就是官员患了“睁眼瞎”,明明看见,装作根本没有看见,而事实上大量的官员根本连GDP也不放在眼里,因为GDP完全可以造假,而只把眼光盯在自身或圈子利益之上。

此外,以往,由于缺乏严密的法律体系作支撑,在对污染企业处罚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力度不大的问题。企业在恶意排污的过程中,可能收获了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回报,但他们为此接受的环保罚款可能只有几万元或十几万元,在如此轻描淡写式的处罚,也往往难以让污染企业引起高度重视。

整治地下水污染,当务之急需多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形成“组合拳”,共同发力,向地下水污染宣战。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以刑事处罚这一最严厉的手段倒逼企业守法生产,自觉保护地下水资源。同时,祭出监管责任条款,对不作为和“猫鼠同流”者,追究法律责任,直至刑究。
文/王思佳

 



责任编辑:王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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