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狸猫换太子”?两份判决书到底孰真孰假?
- 2014年09月20日来源:时评之家
提要: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正当严密的程序是规范、公正判决的前提,“双胞胎判决书”引起的反思将更好的警示着我们正当程序的重要性,真正的做到司法公正,真正的以正当的法律程序和公正的判决赋予法律鲜活的生命。
“同案不同判”中的“同案”在实践中往往指“同一类型”且相似度很高的案件,但最近,某中院“同一案号”的案件却出现了两份不同的裁判文书,让“同”上演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一模一样”。一份是当事人手中“发回重审”的二审裁定书,一份是同一案号、公布在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维持原判”判决书,两份裁判文书相差3个多月,到底孰真孰假?(新京报9月16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新规: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从2014年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公众可以随时查阅,同时,裁判文书具有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也正是因其自身所具备的这些特点,裁判文书具有不可侵犯的权威性,严肃持中,权责分明,能有效地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其不仅关系到法官个人的法律素养,更能体现法院法律程序的规范性,因此,两份不一的裁判文书的出现,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与公正性,让我们不禁对背后的法律程序产生质疑。
在舆论的压力下,法院作出了解释:“也许一开始做了份判决,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改判了,但上传时错了”,所以出现了“错传”。因其模棱两可的回复,我们无法去探究这两份裁判文书的背后到底谁是“狸猫”谁是“太子”,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次事件的发生警示了我们司法机关,法律程序必须严实,不能有丝毫漏洞,所作出的裁判与供公众查阅的裁判文书也必须具有一致性,这样才能正确解释法律、充分宣示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正当严密的程序是规范、公正判决的前提,“双胞胎判决书”引起的反思将更好的警示着我们正当程序的重要性,真正的做到司法公正,真正的以正当的法律程序和公正的判决赋予法律鲜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