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腐不能“官官相护”
- 2014年08月19日来源:时评之家
提要:有网友报道:7月8日,年仅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市6次入室盗窃,犯盗窃罪,被该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3万元。这个判决庚即引起房云云的疑惑,她明明作案是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
有网友报道:7月8日,年仅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市6次入室盗窃,犯盗窃罪,被该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3万元。这个判决庚即引起房云云的疑惑,她明明作案是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这两起偷的是两名官员家,被羁押期间她也多次向合肥和常州警方主动交代,她认为这两起案件有可能查处两名经济存在重大问题的官员,凭此会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但是公诉和判决时,这两起案件并未提及。这是为什么?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偷东西,不管偷的是谁,偷公或偷私,偷多或偷少,都触犯了法律,然而,明明偷了8起,却被认定为6起,未被认定只因为偷的是官员。难道偷官员就不算犯罪?
房云云交代,她在这两位官员家中偷的不是小数目,一家偷窃了600多张购物卡,合肥百货大楼的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大概就有400余张,还有银泰百货的面值1000元、2000元的有30多张,共有五六十万元的购物卡和香烟、冬虫夏草等礼品;另一家偷窃了大约价值三四十万的购物卡,还看到很多礼品和几本房产证,其中有一个300多平方米的别墅,还有一个1800平方米的土地证等。按照以往经验,这两个被偷的官员很有可能就是贪官,因为如果是清官,是不可能有这么多购物卡的。本来,这两起偷窃事件被认定有罪,警方也会介入调查,调查之后,可能就水落石出了。可现在不被认定有罪,甚至被有意忽略不计了,最大的受益者并不是这位偷窃者,而是这两位官员。
笔者认为,要破除“官官相护”怪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一要立即展开深入调查,绝不能姑且养奸;二要迅速责成有关方面,成立专案组,追究当地检察院不作为。明明当事人写信告知了,检察院还搪塞说未收到这两起案件。显然是避重就轻,为官员开脱;三要彻底清查官员财产,请问,两位官员家,那来的那么多的购物卡、礼品、还有几本房产证?“清官”能有这些东西吗?权利腐败,典型的权力腐败。居然还想不了了之;四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必须动真格。只要有线索,就要穷追猛打,追查到底;五要让反腐败绝走出“官官相护”怪圈。坚决不能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走过场。
作者:剑门侠客
电话:15983648939
邮箱:1391758957@qq.com
地址:四川绵阳市梓潼县志办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