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奸,“桃色官员”的“雅色”
- 2014年07月23日来源:时评之家
提要:十八大之后,共有3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被查处,21名被开除党籍,其中13名官员涉及“与他人通奸”、“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等生活作风问题,比例达六成左右
十八大之后,共有3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被查处,21名被开除党籍,其中13名官员涉及“与他人通奸”、“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等生活作风问题,比例达六成左右。根据中纪委网站“案件查处”统计发现,6月之前,贪腐高官在被开除党籍时,若涉及生活作风问题,表述有多种形式,包括“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生活腐化”、 “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被群众称为“桃色官员”。
中央纪委网站此前刊文解释称,“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中没有对通奸的定罪规定。对官员作风问题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官员违反上述规定中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定,可处以党内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桃色官员”喜欢通奸,是因为约炮一夜情属于个人私德问题,如果通奸顺便搭上贪腐或命案,则上升为法律处理范畴,一般处理只是罚没非法所得,不会罚没“桃色官员”的“作案工具”,党纪处罚只是要求“桃色官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管群众答应不答应”,风险小,损失小。
其次,通奸相比较恃权强奸、以权谋色、酒后乱性等要低调、文明、隐蔽,“桃色官员”乐此不疲,成为“标配”,称之为“桃色官员”的“雅色”,并且包养“二奶”和“情人”的也成为主力,“与他人通奸”更成为众多落马“桃色官员”的癖好。
笔者认为“桃色官员”的“雅色”源于自身道德观扭曲和惩戒不给力有关,让“桃色官员”远离“雅色”要净化思想,把党的制度纪律自觉的视为一条不能触碰逾越的高压线,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净化行为,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自觉抵御各种“毒素”的侵蚀。
作者: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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