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义勇为,不能总以生命为代价
- 2014年07月23日来源:时评之家
提要:安徽省广德县返乡大学生李本超为救两名落水儿童不幸牺牲,当地政府已决定对其申报“安徽好人”荣誉称号。尽管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获得社会赞誉,但他根本不会游泳却贸然施救的行为,也引发公众讨论。
安徽省广德县返乡大学生李本超为救两名落水儿童不幸牺牲,当地政府已决定对其申报“安徽好人”荣誉称号。尽管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获得社会赞誉,但他根本不会游泳却贸然施救的行为,也引发公众讨论。
大学生李本超的救人行为,无疑是值得赞扬的,这种危机时刻挺身而出的精神更值得全社会学习,但同时也应看到,不会游泳却直接跳下水塘的行为,是不是有些鲁莽?不计后果的见义勇为应该提倡吗?
要知道,不是每次挺身而出,都能够全身而退。救人于危难之间确实不容耽搁,但绝不意味着不顾后果的贸然施救。就在不久前,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周家镇的9岁女童,为救一名落水的小伙伴,也不幸溺亡,对于该不该授予其“见义勇为”称号的讨论,直到今天仍未停止。
一个是不会游泳的大学生,一个是自身难保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勇敢行为换来的是另一个生命的延续,他们的无私精神留给世人的是无尽的慨叹,然而,留给自己家人的却是永远的伤痛。对于这类见义勇为、勇于牺牲的事迹,笔者认为媒体或学校都不应该大力渲染,未成年人本身就是被保护的对象,对于此类新闻缺乏最基本的辨别能力,很容易贸然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
总之,未成年人也好,不具备施救能力的成人也好,都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见义勇为不一定非要付出自己的生命,关键时刻能够做到“见义巧为”,未尝不是一种智慧。
作者:冲破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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