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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拎着赃款自首无门”是一封举报信
  • 2014年03月28日来源:现代快报

提要:拍案惊奇中,我们期望上述“涉案”部门能主动站出来,把本单位的受理过程、处理依据等公之于众,接受监督,以释众疑。更希望上级部门能把这一离奇案作为一封举报信,迅速介入此事,进行彻查,给公众一个权威的交待。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虾村的王姓会计这5个月来一直在“自首”。2011年,他因贪图12万元的好处费,签字同意王姓小组长4.2亩的卖地合同,但此后两年里,50多亩集体土地被私卖,而村民小组却只收到4.2亩土地的25万元卖地款。于是这位王会计开始向相关部门“自首”,但不被受理。后来,他拎着12万赃款再次“自首”,但同样无果。(3月26日《新快报》)

王姓会计面对诱惑,丧失原则,收受大笔好处费,协助王姓组长非法卖地,这已涉嫌犯罪。按理说,当地相关部门面对主动上门自首的王会计,应该认真对待,迅速启动调查程序,把事件真相查个水落石出,不放过一个可疑的人。可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相关部门竟然对王会计的自首打起了“太极”,甚至当人家拎着12万赃款找上门时,也退款无门,实在太不正常。

在这起离奇的自首案背后,是不是另有猫腻呢?曾经先后接待过王会计自首的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惠城区公安局经侦中队、惠城区公安局、惠州市惠城区国土局等单位,到底是如何进行处理的呢?他们作了哪些调查,又是凭什么按兵不动的?真的是无法出手,还是有人被腐败分子暗中攻了关,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拖则拖,能捂则捂?

退一步讲,就算惠城区公安局、惠城区国土局所谓“达不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回复有根有据,这两个部门采取不了相应的措施,那为什么不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呢?

拍案惊奇中,我们期望上述“涉案”部门能主动站出来,把本单位的受理过程、处理依据等公之于众,接受监督,以释众疑。更希望上级部门能把这一离奇案作为一封举报信,迅速介入此事,进行彻查,给公众一个权威的交待。江苏吴应海



责任编辑:王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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