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出“新活力”、改出“新优势”,江苏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 2019年08月23日来源:中国江苏网
提要:8月22日,省委书记、省委编委会主任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编委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不断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更加有效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发展的重要作用。
8月22日,省委书记、省委编委会主任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编委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不断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更加有效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发展的重要作用。
省委编委会副主任吴政隆、任振鹤、樊金龙、郭文奇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省委编委会工作规则、省委编办工作细则及有关机构编制事项。会议强调,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在机构编制领域第一部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并把贯彻《条例》与执行省委编委会工作规则、省委编办工作细则紧密结合起来,坚决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严格依纪依规谋划实施机构编制工作,切实提高规范化水平,推动我省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党政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组织架构重建、机构职能调整已实施到位,要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为抓手,着力增强机构履职能力。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充分发挥“三定”规定作用,切实加强人员和工作融合,不断增强机构的执行力和创造力。要深化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各级各类园区管理机构整合和统一管理,着力破除影响机构职能运行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改出“新活力”、改出“新优势”。
会议强调,要妥善处理好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的关系,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不断提升使用效益,使之向发展最吃劲的部位流动,向基层最繁忙的一线倾斜。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评估机制,切实增强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