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公安三级案管实现实体化运行 织密监督网,提升社会满意度
- 2019年05月27日来源:中国江苏网
提要:作为公安部命名的全国十个“执法示范市公安局”之一,南京市公安局多年来凝心聚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连续4次获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点,连续4轮获“全省执法示范市公安局”荣誉称号,社会治安满意度和公安队伍满意度持续提升。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逮捕数、移送审查起诉数实现“双上升”,不构成犯罪不捕、法定不起诉数实现“双下降”,各项主要工作指标持续位居全国、全省前列。
作为公安部命名的全国十个“执法示范市公安局”之一,南京市公安局多年来凝心聚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连续4次获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点,连续4轮获“全省执法示范市公安局”荣誉称号,社会治安满意度和公安队伍满意度持续提升。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逮捕数、移送审查起诉数实现“双上升”,不构成犯罪不捕、法定不起诉数实现“双下降”,各项主要工作指标持续位居全国、全省前列。
网上巡查促进规范执法
在南京市公安局执法管理中心,法制支队民警朱媛媛和3名同事紧盯电脑屏幕进行网上巡查。“重点是每天通过执法管理平台巡查各分局接处警是否如实受立案和源头规范执法情况,调看执法记录仪视频、办案场所讯问室监控视频等,发现问题可直接下发《执法提醒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也会自动对设定的13类不规范执法行为即时提醒。”朱媛媛说。
“这个中心按照实现全要素、全流程、闭环式、回溯式监督管理的要求建设,目前设置了警情巡查、案件监督、场所巡查、卷宗管理、案管质效管理5个岗位,对全局执法工作进行动态、实时监管。”南京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张力刚介绍,今年一季度共巡查全局2150起警情,发现问题警情252起,巡查跟踪整改警情196起,还对96个办案场所开展巡查,通报问题28起,有效促进了基层民警执法规范意识的养成。
南京市公安局还成立了16个分局案管中心与200多个所队案管室,案管巡查中发现可能存在执法过错的,按规定提请本级执法管理委员会问责约谈,直至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由此实现三级案管实体化运行,织密覆盖全市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网。
建“新概念”智能执法案管中心
按照部署要求,南京市目前全面升级建设区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到今年底将在主城区分局全部建成。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将原有办公用房内部结构重新改造,最早在全省建成“新概念”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成为“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江苏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示范点。
“嫌疑人进入办案管理中心,就戴上具备定位功能、信息关联的手环。这样既有效杜绝无人看管风险,还能根据手环编码智能调取各环节监控,执法监督效率实现了质的飞跃。”玄武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常振说。
玄武分局围绕执法办案各环节,设置70余个工作项目,逐人落实岗位职责、逐岗规范工作标准,其中以“警情、案件、人员、物品、场所、卷宗”等执法核心要素为监控点,实现全流程、可回溯监管。通过研发二维码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进行“仓储式”管理,对涉案财物登记、保管、移送、退还等环节进行信息化管理,通过运行涵盖登记、归档、查询、出借、移交等环节的案卷信息管理系统,堵塞执法监管的时空管理漏洞。
今年元旦投入使用的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几乎汇集了目前国内最先进的智慧警务系统,比如安全手环、民警定位卡、虹膜采集系统、毛发检测系统、远程讯问系统、摇臂式示证屏、智能语音识别、电磁手铐桩等。
“辖区12个派出所将处以行政拘留以上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集中送到办案中心,全程在法制监督下进行办案。”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周步勤介绍,以前分散在外的23家办案单位集中到中心进行一体化运作,从而节约办案成本,解放了基层警力,提升了办案质量。
堵漏洞推动基层所队规范执法
公安交警和群众关系最密切,2018年以来,仅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就完成行政处罚11万起,其中简易程序接近5万起、强制措施3100余起,充分显示出“执法总量大、简易程序多、单兵作战多”的交警执法特点。
该大队将“民意110”、12345信访投诉岗与案管室无缝对接、共享流程,还通过执法管理平台执法风险预警等前置化监督,将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前、预警在先。以危险驾驶案件为例,从2018年1月至今,该大队共查处醉驾刑事案件220余起,通过最新配备的血样智能保管装备,建立生物检材管理系统,实现采样、送检、保存、销毁等环节流程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警情发生后,指挥室可就近调度警力,同步调取执法记录仪影像,直接对涉警对象信息现场研判评估,为现场处警提供情报服务。”秦淮公安分局纪委书记、副局长刘峥介绍,涉黑涉恶9类案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以及团伙性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须在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简单刑事案件和各类治安案件仍可在基层所队办理,市局和分局通过执法信息化系统在线实时监督与远程巡查管理执法办案情况,实现基层所队执法办案“减负、提质、增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