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异地高考不要人为设置门槛
- 2014年08月27日来源:中国教育报
提要:考生参加高考、填报志愿和高校录取,与考生的父母缴不缴纳社保金挂在一起,本来是一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却以此作为限制异地考生报考的门槛,笔者认为此举有失公平。
今年共有28个省份启动异地高考,约5.6万名考生在居住地参加考试,这是一个非常可喜的现象。异地高考自2008年人大代表提议,2010年在部分省份启动试点,2012年国务院下发“动员令”,到201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部门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2013年有12个省份共安排4000多名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
为了限制异地高考,各地想出了很多办法,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政策。近闻云南小王(化名)今年高考理科598分,比当地一本线高出70多分,却因为父母是外地户籍,在云南工作多年没有按时交纳社保费,她可能只能读三本院校,因此内心很不平衡。当地招生考试部门也有自己一套合理的说法;19岁的深圳华强职业技术学校高三女生周莎莎,当同学们走上高考考场之时,她却背起书包回家,无缘参加高考。原因她是非深圳户口的异地学生,父亲的社保交费年限比随迁子女参加高职类高考的政策规定少了三个月。
考生参加高考、填报志愿和高校录取,与考生的父母缴不缴纳社保金挂在一起,本来是一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却以此作为限制异地考生报考的门槛,笔者认为此举有失公平。
允许异地高考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有完善的顶层设计来指导,人们要求给异地高考放行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异地高等教育资源优越,想读好大学,读好的专业,得到优质教育。二是长期工作生活在异地,子女长期就读本地基础教育,参加当地高考自然在盼望之中。在这两个原因之中,前者是关键,如果考生参加高考的所在地高等教育资源发展一般或是相比之下偏后,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就不会很难。所以要解决异地高考,关键在于顶层设计要制定出明确的规则和指导意见,要凸显公平合理。比如国家重点高校招生名额分配要有具体明确的分配依据,按各地人口总数还是按报考人数分配,名额要明确具体,公开、公示,这样异地高考的压力就会大大减轻。以北京为例,现在很多考生都愿意去北京参加高考,原因是北京的考生可以享受到高出其他一些省份考生几倍的被国家重点高校录取的优惠待遇,在这种实际利益的导向下,人们想参加北京高考的欲求自然高涨。这个问题不解决,异地高考的压力就不会减轻,甚至会有增加的趋势。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显示,北京市常住人口约2000万,山东省约1亿,河南约1亿,内蒙古约2500万。2013年北京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显示:在北京市文理科共招生266名(不含扩招部分),北京当年的考生是7.27万人,招生比为1∶273;在山东文理科共招生51名,当年考生是55万人,招生比为1:10784;在河南招生85名,当年考生80.5万人,招生比为1∶9471;在内蒙古招生28名,当年考生18.95万人,招生比为1:6768。这是北京大学一所高校的招生情况,在北京还有多所国家重点高校,每个学校在北京地区的招生比例都高于其他省份,如果把各重点高校招生数累计计算,招生比例的悬殊就更惊人。由此可见,极大的优惠促使人们向往参加北京高考是必然的,这也是北京地区异地高考压力过大的重要原因所在。
异地高考虽然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但绝不是没有理顺的途径和办法,各地都有异地考生,各省、市、区之间可以互找平衡,比如,在甲省有50个乙省考生过线,乙省有20个甲省考生过线,这样乙省可以给甲省提供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提供多少可以相互协商而定。只要国家所属重点院校招生名额分配合理,“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的要求异地高考的压力就必然会减轻。
公民都有平等享受高等教育资源的权利,所有遵纪守法诚信的公民只要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都有权选择参考、报考的自由,不应该受地域、社保、住房等门槛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