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生没钱上大学状告父亲 父亲:感情比较淡
- 2014年06月30日来源:北京晨报
提要:被告郭先生说,他与儿子之间的抚养费官司已解决,他只需支付到原告年满18周岁。而且他和原告很久没有见面,感情比较淡。原告既已判给前妻,对方就应当负担原告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被告称已另组家庭,无力负担原告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年满18岁的小华高考结束后即将升入大学,却因无钱上大学而将亲生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大学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华的父母离婚后,由母亲抚养。小华说,他因抚养费曾起诉过父亲,后经法庭调解,父亲每月给付他抚育费400元并负担一半的学费及医疗费直到他年满18周岁为止。
小华说,他已年满18周岁,今年参加高考可能考入大学,却无力负担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及学费,故起诉父亲要求支付。
被告郭先生说,他与儿子之间的抚养费官司已解决,他只需支付到原告年满18周岁。而且他和原告很久没有见面,感情比较淡。原告既已判给前妻,对方就应当负担原告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被告称已另组家庭,无力负担原告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蔡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