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具厂诉外观侵权 被告:“谁仿谁不好说”
- 2015年03月16日来源:南都
提要:拥有多项外观专利、以原创设计畅销国内外市场的东莞铭晋家具,去年以来发现多款产品被外地同行仿冒。3月初,铭晋家具向武汉、上海两个“大量生产和销售与该外观设计专利完全相同的产品”的厂家提起民事诉讼,日前已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受理。
拥有多项外观专利、以原创设计畅销国内外市场的东莞铭晋家具,去年以来发现多款产品被外地同行仿冒。3月初,铭晋家具向武汉、上海两个“大量生产和销售与该外观设计专利完全相同的产品”的厂家提起民事诉讼,日前已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受理。
原告:六款产品被抄袭
“目前发现被仿冒的家具共有六款,华东、华中、华北等地至少有六七个家具厂在照抄我们的产品。”东莞铭晋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吕邱进介绍,公司旗下品牌“北美之家”定位于新美式风格,近年来在高端市场十分走俏,由此招来了大批模仿者,“这些竞争对手一是照抄产品的外观、设计要素等;二是将我们的产品直接拆解,1:1克隆,相似度高达70%-80%。”吕邱进表示,产品被“山寨”,对方省去了研发成本,以次充好,价格可压得很低。在上海、西安等地的家居卖场,“‘山寨货’的店面开在我们旁边,店面装修风格也高度类似,已有经销商反映生意受到较大影响。”
起诉:索赔600万经济损失
“从2010年转向内销起,铭晋家具先后申请了60余项外观设计专利。即使如此,仍无法避免被竞争对手抄袭。”吕邱进说。去年,公司销售人员在市场上发现,武汉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上海简×家居有限公司同时在售的沙发、床、餐桌等与本厂产品几乎“完全相同”。上述产品分别于2012年、2013年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铭晋家具遂于3月4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于两日后获法院受理。
铭晋家具诉称,“二被告大量生产和销售与该外观设计专利完全相同的产品,两者销售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除了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6款家具产品的侵权行为外,并同时向二被告索赔每项侵权100万元、共计600万元的“经济损失”。
记者联系到被告之一、武汉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一位自称姓王的负责人,他在电话中称,“家具行业同质化挺严重的,谁仿谁就不好说了。我也可以说是他们仿我们家的产品。”他特别补充,公司,部分主打产品从去年开始申请专利,2014年7月份已拿到了几份专利证书。
记者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现,铭晋家具提起诉讼的该款沙发外观设计(专利号201230454104.1)已于2013年3月6日公告。而在武汉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官网,一款“印象北美系列-3902-3美式”沙发的外观与其相似,只不过前者为二人位,后者为三人位。南都记者致电第二被告上海简×家居有限公司负责人孙女士,对方以“打错了”为由挂断了电话。
律师说法 证据若充分,胜算比较高
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蒋涛律师认为,东莞家具行业转向内销时间不长,厂家的品牌意识刚刚形成,类似的侵权起诉案还不多。针对上述案件,原告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取证困难,维权成本高。若已搜集到被告充分的侵权凭据,并有被告方侵权产品的生产、销售数量,索赔的成功率还是比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