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达尔争夺战:明争暗斗渐入白热化
- 2016年06月21日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提要:京基集团与中信银行在自己的代表作京基100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曾陷入“失联”漩涡的董事长陈华亲自站台,宣布京基集团获得中信银行300亿元授信。
针对上市公司康达尔(000048.SZ)的控制权争夺正在进入最后阶段,控股股东华超投资6月7日公布的一份材料直指京基集团的收购行为存在隐瞒事实的重大违法问题。不过,这场长达3年的收购与反收购交锋京基集团并没认输,其正试图裹挟巨量资本展开最后一搏。
6月2日,京基集团与中信银行在自己的代表作京基100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曾陷入“失联”漩涡的董事长陈华亲自站台,宣布京基集团获得中信银行300亿元授信。
虽然目前京基一方没有透露这300亿元的具体用途,不过此举为京基贴上“不差钱”的标签。即便按照6月13日康达尔最新的流通市值来看,收购一家价值131.69亿元的上市公司对于京基来讲也不再是遥不可及的目标。
目前,针对深交所关于林志等人身份及收购资金来源问题的问询,京基集团申请延迟回复深交所问询,并否认林志操控别人账户一事。“华超目前的做法应该不会动摇京基集团继续收购康达尔的想法”,京基集团一相关负责人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暗度陈仓
京基集团在此次收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成为康达尔大股东华超投资反击的最有力把柄,后者认为京基集团针对康达尔的恶意收购无疑是一种“门外汉”的野蛮行为。
康达尔6月7日晚间公告,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华超投资函件,华超投资将有关林志账户组13位自然人资产情况及与京基集团之间的关系的证据资料提交给上市公司,以证明京基集团在收购康达尔公司股票过程中利用个人账户买卖股票,隐瞒事实,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京基集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到华超投资也在不断向深交所检举京基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深交所也于6月6日向京基集团、林志发出关注函,问及京基集团、林志和王东河关系以及京基集团与林志账户组中13位自然人的实际背景。
目前,针对深交所关于林志等人身份及收购资金来源问题的问询,京基集团申请延迟回复深交所问询,并否认林志操控别人账户一事。
回顾前后长达3年的收购过程,康达尔早在2014年12月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经显示,有“最牛散户”之称的林志曾利用控制的13个股票账户,从2013年9月5日开始陆续买入康达尔股票,至当年10月10日、10月29日和12月11日,合计持股比例分别达到5%、10%和15%。至2015年8月31日,林志与京基集团及王东河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65.8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4.74%,再次逼近第一大股东。
不过,据6月7日华超投资向康达尔提供的文件显示,林志在2003年至2007年期间为京基集团员工,而13个股票账户涉及的陈木兰、林举周、郑裕朋、陈浩南、谭帝土、赵标就、温敏、邱洞明、杨开金、凌建兴、刘彬彬等人在其买卖康达尔股票期间均为京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员工。
对于大股东一方提供的证据,京基曾公开表示“除林志以外,其余12人均为京基集团旗下中低层员工”的信息不实,仅称“其中2人是京基集团员工”。不过,这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华超投资所指出的股权收购行为的违法性。
背后的博弈
但京基的胜算并没有完全消失,在以掩人耳目的方式对康达尔股票进行增持从而获得控股权的算盘落空后,京基的战略变得更加“明目张胆”。
据康达尔5月4日晚间最新公告披露,京基在今年4月28日至29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90.78万股,占总股本1%,累计持股升至31%。未来6个月内,京基还计划收购1%股份。
据此,华超控股在康达尔的持股量为31.66%,京基虽然仍为31%,但已明确表示未来将增持至32%,这意味着京基超越华超成为第一大股东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此外,在今年2月25日,京基宣布解除与林志、王东河一致行动人关系,“京基针对华超投资和深交所的质询所做的针对性对策无非是逐渐将林志所持有的股权慢慢吸收。”资深证券人士认为,“一举两得,撇清与失信收购人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另一方面也能保持对第一大股东的股权压力。”资本和股权层面的你来我往依旧是阳光下的竞争,双方在背后的频频动作同样十分精彩。
去年12月9日,广东高院受理康达尔诉林志、京基集团、王东河等人违法增持公司股票一案。不过,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查阅今年广东高院信息发现,该案案号为(2016)粤03民辖终402号,系统显示在今年2月23日案件在进入二审阶段又被决议撤销。
“民辖开头的案号是管辖权案件,看来还没进入实体审理。”一位投资者指出,“双方背后都有些关系,这种案件谁都理不清。”而在2016年5月31日下午,广东高院又召集深圳市基层法院以及深圳证监局的有关人士就此案进行讨论,但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深圳证监局与深交所对待此次康达尔股权争夺的不同立场也耐人寻味。其中深交所在6月6日向京基集团、林志发出关注函,问及京基集团、林志和王东河关系以及京基集团与林志账户组中13位自然人的实际背景。
作为对比,深圳证监局则将“棍子”敲在康达尔身上。去年8月11日,深圳证监局作出《关于对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指出,康达尔在2014年年报、2015年一季报中披露林志名下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5.81%,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显示,截至前述两个报告期末,林志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1.34%。由此,康达尔定期报告中关于林志名下持股比例的披露存在错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有人将康达尔股权争夺类比“宝万之争”,不同的是后者的双方在资本层面的争斗更加激烈。不过,无论结果如何,这种原本属于纯市场性质的商业行为都要面临监管机构的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