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开展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燃气设施专项执法检查
- 2022年03月07日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提要:为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燃气设施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应急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燃气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连应急〔2021〕111号)要求,近日,区应急局对区内自建自用燃气设施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燃气设施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应急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燃气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连应急〔2021〕111号)要求,近日,区应急局对区内自建自用燃气设施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区应急局通过“精准执法+优质服务”的方式,邀请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家对区内自建自用燃气企业设施开展执法检查。根据企业主要的工艺、设备认真编制现场检查方案,重点检查自用燃气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企业是否按规定安装应急处置设备以及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同时将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辨识情况等列为执法检查重点。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区应急局执法人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要求自建自用燃气企业持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燃气安全隐患。
下一步,区应急局将继续加强全区自建自用燃气设施企业的安全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时整改隐患问题,确保区内安全生产环境持续稳定。
责任编辑:郑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