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实施
- 2022年12月30日来源:连云港日报
提要:昨日,记者从市文广旅局获悉,为加强我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深化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办法》”)。据悉,《建设管理办法》共21条,对编制依据、保护区概念、保护区建设目标、文化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保护、队伍建设等作阐述和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昨日,记者从市文广旅局获悉,为加强我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深化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办法》”)。据悉,《建设管理办法》共21条,对编制依据、保护区概念、保护区建设目标、文化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保护、队伍建设等作阐述和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在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关注下,我市文化生态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绩。2021年9月,经江苏省政府同意,省文旅厅与市政府共同将连云港山海丝路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全面推进保护区申报创建工作,市文旅部门强化保护区日常工作,研究制定针对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管理的综合性政府规章。“《建设管理办法》的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港城历史文脉的目标贯穿始终,严格按照党和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掘文化遗产当代价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进一步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市文广旅局非遗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建设管理办法》首先对文化生态保护的范畴作出了总体定位。市文广旅局非遗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管理办法》对保护区概念、指导思想、建设目标等作明确定位。其中,《建设管理办法》所称“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对集中、形式和内涵保持相对完整,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连云港地域文化进行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经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建设目标即指,保护区建设管理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加大文化生态保护力度,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此外,《建设管理办法》还对文化生态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作了刚性要求,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市、县(区)人民政府支持保护区建设、文广旅部门应当开展的具体工作作规定。同时对文化生态保护的核心内容作了分工细化,明确成立专门建设管理机构,将文化生态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区建设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与此同时,《建设管理办法》还对文化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作了整体划分。在传统文化历史积淀深厚、非遗项目相对集中、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区域,设立重点保护区域,明确保护要求和具体措施。此外还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自评并广泛征求区域内民众的意见等。
“《建设管理办法》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全市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能力,凝聚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加入到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事业中,提升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能力和水平,找到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连接点,强化文化遗产项目多业态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文旅融合发展相结合,将文化生态保护与自然生态修复和保护有机衔接,切实做到社会传承、群众受益。”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