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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购“无理由退货”纠纷多 消费者消费须谨慎
  • 2015年01月22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新修订的《消法》实施以来,“网购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规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然而,除了《消法》规定的四大类商品不享受“后悔权”外,不少商家还自行将一些商品归入不享受“后悔权”商品行列,部分消费者不细看“买家须知”,导致相关纠纷层出不穷。

新修订的《消法》实施以来,“网购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规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然而,除了《消法》规定的四大类商品不享受“后悔权”外,不少商家还自行将一些商品归入不享受“后悔权”商品行列,部分消费者不细看“买家须知”,导致相关纠纷层出不穷。为此,在年末网购高峰期到来之际,市工商部门提醒大家,不是所有网购商品都可无条件退换,消费者在使用“后悔权”时要多加注意。

商家自设“后悔权”使用门槛

消费者何女士在一家网站购买了一条碧玺手链,收到产品后,何女士认为手链的实际颜色和图片差距较大,而且款式也不适合自己,于是要求退货,商家以无法辨别真假为由拒绝。

消费者王小姐在行使网购“后悔权”时也有类似遭遇。她在网上购买了一件女式羽绒服,因为货到时自己正出差在外,回来拿到衣服时已经是物流签收后的第5天。觉得羽绒服不太适合的她想退货,却被商家拒绝,原因是超过店铺规定“无理由退货要在收到货物48小时之内”。

化妆品、食品、贴身服装难退货

《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4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外,还规定“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而根据工商部门统计,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食品以及贴身服装退货不容易。就如化妆品,商家会以“难以识别真假”拒绝退货,而食品和贴身衣物则会以“易在运输途中损坏”和“试穿后难以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无质量问题的退货。

“后悔权”行使要看清“买家须知”

绝大多数商家,都会在“买家须知”里说明该商品是否享受无理由退货,因此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看清商品介绍以及“买家须知”,注意商家对该商品是否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说明。如果没有标注的,为稳妥起见,最好咨询一下店内客服。

同时,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经营者,除法定排除情形外,在销售时,对于不适宜“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都要进行详细说明,并落实到每件具体商品上,在消费者购买的过程中必须进行一对一的确认。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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