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回寄“红头文件”索要退款 警醒了谁
- 2014年08月12日来源:金羊网
提要:广 州公证处多收了市民冯先生1450元公证费,经举报,多收款项被责令退回。但公证处给其寄来“红头文件”,要其亲自去领取退费。冯先生认为,多收款原本就是对方的错,不应该自己前去领取。
广 州公证处多收了市民冯先生1450元公证费,经举报,多收款项被责令退回。但公证处给其寄来“红头文件”,要其亲自去领取退费。冯先生认为,多收款原本就是对方的错,不应该自己前去领取。于是他灵机一动,也给公证处寄去一份个人名义的“红头文件”,要求对方送款上门。前日,“红头文件”寄出,昨日,多收款项收到。
近日,广州一市民收到公证处的一份红头文件,内容是让其自己前往公证处领取之前多收的公证费。一般情况下,收到这样的文件,市民都会乖乖照办,但冯先生照搬公证处的做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冯志波”的名义给公证处回复了一份“红头文件”,让其将钱打过来,。
说到底,此事的过错方是公证处,但其在之后的处理方式上,并没有“承认错误”的诚意,就算不能亲自将退款送到当事人手中,也还是有其他“主动”的方式。比如,公证处可以征求当时人冯某的意愿,如果冯某不方便自己来取,可将退款打到对方的账户上。
市民冯先生此举成功要回退款,也正是其在此事上机智,敢于与政府较真的做法,警醒了尚沉浸在官僚主义中的公职人员。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碰见诸如此类的事情,但都无一例外的是要求市民自己前往领取。一般意义上,政府的这些做法是情理之中,毕竟所涉事情多而杂,如此能提高办事效率。但笔者认为,凡事都有例外,冯某所涉的此事,公证处是责任方,有义务“主动”将事情处理好,如果将发一份红头文件的精神头,用在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可能事情的结局会截然相反。
众所周知,无论是政府还是其他部门单位,工作上的往来多以文件的形式,久而久之,公职人员就习惯了凡事以发文的方式处理事情。但此种方式并不适合所有的事情,如果凡事皆以发文了之,那可真是典型的官僚主义。
如今的公职人员,身上或多或少都有官僚主义的影子,遇事不愿意自己动手、动腿,键盘上敲几行字就能解决的事情,绝不会主动亲自下基层解决。在中央开展转变作风活动的当下,广州公证处暴露出的作风问题,无疑是给各地敲响了警钟。转变作风需要踏踏实实的做,而不是停留在文件上的几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