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阳光慈善走出信息不对称的慈善尴尬
- 2014年07月26日来源:齐鲁网
提要:有道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无论是已经公布的《慈典》,此前公布的《慈善事业发展纲要》,还是未来的《慈善法》,阳光慈善是无法绕去的核心问题。
民政部7月25日举行例行发布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指出,信息不对称是多年来困扰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一方面,对于许多遭遇困难的社会公众而言,他们不知道除了政府救助之外,还有哪些慈善资源、慈善项目可以帮助自己;一方面,对于很多慈善组织而言,他们拥有资金、人力和项目,由于信息不对称,难以发现和锁定要帮助的对象。
新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出,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为发挥慈善事业的社会功能开辟了巨大的空间。但是信息不对称成了困扰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慈善事业的发展前景让人担忧。如何化解信息不对称的尴尬,提高慈善工作效率,值得思考。民政部发布慈典,为慈善组织与受助人之间搭起信息桥梁,无疑很重要。
而且,中国慈善问题除了信息不对称以外,增强慈善机构的公信力,规范慈善捐赠活动,打造阳光慈善事业,更为重要。“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只有真正实现阳光慈善,才能激活社会捐赠热情,帮助更多需要救助的人。
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人均捐款62.7元,占同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33%.同年,美国人均捐赠为962.6美元,相当于中国人均捐赠的97倍。毋庸讳言,我们的慈善事业不发达,慈善氛围并不浓厚,为富不捐的情况客观存在。但是慈善公信不足的问题不容忽视。前民政部官员王振耀曾感叹:“在中国行善不容易!”这并不能片面责怪国人缺乏善心,而是指“善门难开,善门难进”的尴尬。王振耀还发出了“慈善机制为何落后于慈善热情”的疑问。既然中国人不缺乏善心,那只能从慈善机制方面寻找原因。
就拿捐赠数额最大的汶川地震来说。中国南都公益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徐永光曾归纳了灾后捐款“四不见”:第一,捐赠人看不见捐款到底用在哪里。 第二,灾区群众看不出哪些是捐款。第三,灾区政府看不到捐款在哪里。第四,民间公益服务看不见。“四不见”或许有点偏颇,但是扯出的慈善公信话题值得关注。
事实上,基于对慈善机制的不信任,不少人对地震灾区捐赠并未通过慈善机构进行,而是直接把钱物交到灾区群众手中。捐赠人直接向受助人发放钱物,存在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理想的捐赠模式应该是,慈善机构统一收取捐助资金,集中管理,科学调度,让每一个需要救助的群众得到关爱。但是捐赠人直接把关爱送达受助人,也说明慈善捐赠透明度不够,慈善公信尚待培育。捐赠款物是否跑冒滴漏,是否全部用于受灾群众,捐赠人仍然心存疑虑。尽管此后中国红十字会对外公开了汶川地震捐赠款物去向。但是公开时间姗姗来迟,捐款使用明细也只是粗线条勾画,捐赠款物是否全部用在刀刃上,尚存疑问。
慈善捐赠款物是真正“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甚至成了某些人权力寻租的工具?虽说我们可以怀疑有人滥打善款的主意,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捐赠款物监管机制粗放,对捐赠款物的来源去向、监管使用等问题尚未形成刚性约束。难以保证捐赠钱物全部用在刀刃上。我国虽然制定了《红十字会法》与《《公益事业捐赠法》,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这两部法律也显示出一些不足。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政部发布《慈典》适逢其时。尽管有消息说,因为社会各界对慈善问题的看法存在很多分歧和争论,导致《慈善法》难产。但是,从长远来看,出台《慈善法》,明确慈善与政府的关系,依法规范慈善捐赠与善款使用,应该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有道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无论是已经公布的《慈典》,此前公布的《慈善事业发展纲要》,还是未来的《慈善法》,阳光慈善是无法绕去的核心问题。对外公开慈善捐赠的流程与资金来源与详细去向,有利于保护公众爱心。而且,对善款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处罚机制。只有全面公开善款的来龙去脉,发动公众参与监督,用千万双眼睛盯紧善款去向,从内部监管向外部监督推进,真正实现“阳光慈善”,才能走出慈善信息不对称的尴尬,激活社会慈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