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永华:被自愿的赞助费等于“携权敲诈”
- 2014年07月06日来源:齐鲁网
提要:7月4日上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西津村委会,外来务工人员前来开居住证明,被告知开一张证明需要交纳3000元,且交钱之后没有任何收据,这让他们相当不满。
7月4日上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西津村委会,外来务工人员前来开居住证明,被告知开一张证明需要交纳3000元,且交钱之后没有任何收据,这让他们相当不满。但是,为了小孩能够顺利入学,有的家长不得不回家凑钱,然后再次来到村委领取证明(7月5日《南国早报》)。
外来工住在自己村里,因为外来工的孩子入学需要居住证明,家长到村里开证明就必须向村委会交纳3000元的费用,而且不但不给开具任何收据,不交不给开证明,面对记者的质疑,村干部还振振有词,居然说是外来工的“自愿交纳”,所以不用开收据,这样的解释不用说记者和社会公众感到荒唐可笑,即使村干部自己恐怕也不信。
3000块钱,对于任何一个外来工家庭,虽不算太多,但也绝非是小数目,很多地方,包括南宁市对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都已取消了户籍限制,可以在居住地就近入学,同户籍地子女享受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从报道中看,孩子入学的学校也没有额外向外来工子女收取费用,但外来工所居住的村里,显然不愿放弃这难得的收费机会,就是一纸证明,也成了向外来工收费的工具,这种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尽管上级街道办已明确告知村委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乱收取任何费用”,但村委会不仅收了,还有收的“正当理由”,学校是村里办的,现在划归教育部门管理,但由于学校在村里,因此学校的治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儿童节的礼品等费用,往往还是要由村里出。这话咋听起来似乎有道理,但道理不能违背法规制度,更何况既然学校划归教育部门管理,主要维护管理费用也由政府财政承担。儿童节给学校孩子买礼品,体现村委会对教育的支持和对下一代的关爱,从他们家长手里收钱给他们的孩子买礼品,给自己长脸贴金,是否感到惭愧?
其实,村委会干部所说的这些理由不仅经不住推敲,甚至不值一驳。说到底是乱收费的陋习难改,看到这么多外来工子女需要在自己地盘学校读书,需要村里出具一纸证明,不仅学校不允许乱收费,村委会更没有收取费用的合法依据,但却又不愿放弃这个收费机会,只有编个“自愿赞助”理由来借机敛财,这种行为实质上就是“携权敲诈”,而从他们对媒体记者的警惕和不开收据收费的“偷偷摸摸”来看,他们自己对其行为的违法违规想必也是心知肚明,所有的说辞不过是为自己的违法违规“打掩护”而已。
笔者以为,当地基层政府对这一行为也不能掉以轻心,或是将乱收的费用退回了事,对这类两眼盯着群众钱包打主意的村干部和村委会,应当予以严肃整治和整改,一些小村官之所以逐渐发展到“大贪”,其实就是从这些不规范的乱收费中小贪而起,民间有句俗话:“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唯有从这些小的乱收费敛财开始治理,彻底断掉其贪欲,才可能避免将来一发而不可收,实际上,这不仅是对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负责,更是对村官本人政治生命的一种爱护。否则,今天有“自愿赞助”,明天就可能有“自愿送礼”,后天就可能会出现“自愿行贿”.今天能够对街道办的要求“阳奉阴违”,谁能保证明天、后天不会对国家和地方的惠民政策落实苛斤扣两?作者 朱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