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重点新闻门户网站
投稿邮箱:news@lygchina.com.cn
中国连云港网
正在加载数据...
当前位置:中国连云港网> 新闻> 看点观点>正文内容
  • “闯王”是交警不作为的铁证
  • 2014年06月14日来源:金羊网

提要:“闯王”本来不该有,因为深圳市交警部门玩忽职守,养虎为患,才“造就”了“闯王”。“闯王”就是深圳交警部门不作为的铁证,想赖都赖不掉。

毕文章

11日,深圳交警曝光了十大冲红灯违法车辆,其中一辆车牌号为粤B3LF42的海马牌小车半年闯红灯逾百次,成为统计期内次数最多的“闯王”,罚款累计10万多元。(6月12日《广州日报》)

众所周知,设置红绿灯就是为了错时交通,把交通分流开来。机动车闯红灯,就会和正常放行的车辆产生冲突,既影响交通秩序,又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而发生的车祸,造成死伤的事故时有发生。公安部于2013年1月1日实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指出,机动车闯红灯从原来扣3分提高到扣6分。可是,有人就是顶风上,深圳市的“闯王”就是反面典型,理应受到惩处。

“闯王”本来不该有,因为深圳市交警部门玩忽职守,养虎为患,才“造就”了“闯王”。“闯王”就是深圳交警部门不作为的铁证,想赖都赖不掉。君请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五百元罚款。一年内有上述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深圳市交警部门没有执行规定,造成了如此被动的局面,破坏了交通秩序,也坑苦了“闯王”,岂能一推六二五?

按照深圳市交警部门的规定,机动车违法5次以上不处理的,机动大队就该安排专人查扣车辆。深圳交警部门早就应该对“闯王”采取强制措施扣押车辆了,可是,他们就是迟迟不动,真是岂有此理。更加令人怒发冲冠,义愤填膺的是,时至今日,深圳市交警局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该车主还没有来处理违章,我们希望车主主动过来处理,暂不采取强制措施。”这到底用心何在,意欲何为呢?真不知道,一辆海马牌小车到底价值几何?因为闯红灯一次就要缴纳10多万元的罚款,车主会不会刘备离曹营——逃之夭夭呢?

在我看来,必须对深圳市交警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有关当事人进行严厉处罚,杜绝发生“闯王”这种奇葩的事情。



责任编辑:王俊改
文章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