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性官员频“落马”再证权力失控
- 2014年05月22日来源:金羊网
提要:笔者认为,女性官员频频“落马”,再次见证一个道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忘乎所以,一旦碰触了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只能如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林伟
近日有两名女性官员“落马”。5月19日,浙江省嘉兴市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嘉兴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金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被立案调查。20日,四川省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四川省红十字会原巡视员文家碧严重违纪,部分问题已涉嫌犯罪。日前,省纪委已将文家碧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据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至少10名女性官员“落马”。(2014年5月4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我们都知道,政治学中有一个铁律: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贪腐路上不分男女、不分老少,正像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也就是说,不管权力大小,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有腐败病毒的潜伏,如果缺少制度约束,没有群众监督,权力运行就会逾矩失范,贪腐之欲就会乘虚而入,哪怕是如凤毛麟角的女性官员同样能够腐败得触目惊心,因贪腐而折翼政坛。
原山西省高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原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长郑兴华、原江西省会昌县委书记傅春荣、原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副区长黄雅香、原安徽省无为县副县长汪梅琴等今年“落马”的女性官员,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证。
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女性官员频频“落马”,再次见证一个道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忘乎所以,一旦碰触了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只能如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同时,也告诫和警示我们:权力被滥用,以权谋私得以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内部缺乏有效制约。权力一旦姓“私”而不姓“公”,用权者对权力就没有敬畏之心,自然就会为所欲为、无所不为。
特别是过去女性职务犯罪一般涉案金额小、作案手法较为单一,多为发生在财务部门和采购部门的小贪。而近年来,随着女性职位的升高、权力的增大,女性职务犯罪出现了不少大案、要案。这意味着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一点千万不能忽视。贪腐路上的心理养成需要“物质条件”,或者说,需要“权力条件”。如果说外因“很丰满”,即:经常性的谈心沟通、敲打提醒、教育帮助,给“失缰”的权力上个“套”,内因就不可能“很骨感”,也许还会早些“悬崖勒马”了,不至于“一条道走到黑”。
如此说来,对女性官员决不能只重提拔使用,不注重日常监管,要针对女性官员的特点量身定制警示教育环节,使他们不仅能提升法制观念、道德素养与从政能力,也能增强性别自信、性别自尊,有效规避影响廉洁从政的所谓“性别弱点”,筑牢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扎紧拒腐防变的篱笆墙,做到“心有所惧”,从而“行有所止”。更为重要的是,职能部门对用权的各个环节、掌权的各个群体都要监管到位,让制度走在贪腐的前面,掌握防患于未然的主动权。这样,贪腐行为才能被扼杀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打破“绝对权力一定绝对腐败”的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