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鹏:济南恒隆广场还有多少双“nike”印成“nlke”?
- 2014年05月19日来源:齐鲁网
提要:产品本身上的商标等字母印重、印错,也是质量问题的一种。特别是对于耐克这样的知名品牌来说,他们肯定比谁都明白,任由印错的“nlke”在市场上销售。
作者:刘鹏
小张花了800多元,在济南的恒隆广场四楼的耐克专卖店买了一双跑步鞋,检查鞋内侧标志的时候,偶然发现了问题:“应该是nike,它是nlke”。为此,小张怀疑鞋子有假,要求商家换货,店员则称鞋子是真的,但“厂家印重了字母,想换货须证明是质量问题”。(据齐鲁网报道:济南恒隆广场耐克专柜买鞋 标识不对疑似假货)
小张花800多元买的这双鞋,肯定是存在问题的。因问题的大小不同,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是鞋子是假冒伪劣商品,是有人在制假售假,或者打“康帅傅”之类的擦边球。二是正如专卖店的老板所言,是厂家印重或者印错了号码,而在生产、出厂等审查与检验环节又没有被发现。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商家无条件为小张换货自然是必须,而且商家也有责任就此事向厂家反映,向工商部门举报或者报警,以给予相关违法假冒行为以打击,避免其他消费者受害。
即便是第二种情况,商家也应给消费者换货。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讲,产品本身上的商标等字母印重、印错,也是质量问题的一种。特别是对于耐克这样的知名品牌来说,他们肯定比谁都明白,任由印错的“nlke”在市场上销售,对“nike”品牌,对公司利益等,无疑都是重大伤害。
就此而言,商家提出的“因为小张的这双鞋已经穿过了,要想换货,必须需要先证明是质量问题才可以”明显实在推卸责任。因为一者,商家是专卖店,而且他卖的是“nike”鞋,这一点商家并不否认。二者,小张买的鞋子上标注的是“nlke”,事实也很清楚。即便是要进行质量检测,也应该由商家来做,凭什么将责任推给消费者?
当然,小张“已经向济南泉城路工商所反映”。那么工商所在介入之后,显然就有责任协调问题,解决商家和小张的矛盾和争议。但同时,工商所也有必要深入调查,至少需要弄明白,“nike”成“nlke”,到底是厂家印重了字母,还是有人故意搞错,在制假售假、知假售假?以此还小张一个公道,也给其他消费者一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