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宏达:“你还没睡过我”广告,别拿恶俗当讨巧
- 2014年05月19日来源:齐鲁网
提要:“你还没睡过我”,表面看是运用语言打岔,以求幽默诙谐,实则适得其反,恰是以恶俗为媒,大有“以臭换香”、追求低级趣味的用意,难怪众多市民不是欣赏,而是声讨“太恶俗”。
作者:董宏达
福建省泉州市近期即将开业的一家酒店,在闹市区悬挂出“你还没睡过我”的大型广告,被众多市民声讨“太恶俗”。泉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上述广告有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嫌疑。将依法予以查处。(5月16日东南早报)
在你我之间加上个“睡”字,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虽然酒店相关负责人称:“该广告只是一种宣传形式,并无特别用意。”显然,这种说法言不由衷,没有特别用意,为什么在广告中把“睡”字特殊放大字号并加粗?难道酒店一切为了“睡”?稍有思维的人都会看个明白:不过是以打擦边球的制作形式,挑逗过往行人,以达到吸引眼球招揽顾客的目的。虽然在商言商,但打广告是不是也得注意点社会道德影响,最起码要遵守基本的商业伦理与道德底线,不能拿恶俗当卖点炒作吧?
近年来,各类“惊人”广告宣传标语屡见不鲜。比如湖北利川打出“我靠重庆,凉城利川”的宣传标语,让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利川一夜成名,而江西宜春更以“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轰动全国,各地政务网上不雅宣传标语也是屡见不鲜。更有则房地产广告:“六个一起上,包你满意。”“男人女人都喜欢大的。”,原来不过是“六证齐全”“大户型”。还有一则专治不孕症的药品广告语云:“谁把你的老婆肚子搞大?”这些广告语已经不仅是在故弄玄虚,而是相当低俗不堪了。
广告设计,可以带有幽默诙谐成份,让在欢乐中加深对广告的印象。犹如舞台上的小品表演,幽默诙谐并不等于低级下流、竞相恶俗,“你还没睡过我”,表面看是运用语言打岔,以求幽默诙谐,实则适得其反,恰是以恶俗为媒,大有“以臭换香”、追求低级趣味的用意,难怪众多市民不是欣赏,而是声讨“太恶俗”。如果文明传播角度看,其实这也是一种毁“三观”的软暴力。因为,语言环境的次生灾害具有隐蔽性,但水滴石穿的力量会随着它们潜移默化的教化功能显现出来。
此类恶俗广告所以屡见不鲜,除了商家缺乏自律之外,也与监管乏力和相互熏染有关。更多情况下,这类恶俗广告不是监管部门先出手直接制止,而是公众反映到媒体,媒体曝光后让监管部门“吃不住劲”后才出来干预,而且干预的形式也多是批评批评,给予严厉处罚的并不多。另外,某些官方宣传城市也搞这套,也客观上对商家起到了误导作用。
所以,要杜绝这类恶俗广告再现,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告制作商的道德与法律教育,引导商家强化自律,莫以恶俗来挑战文明道德底线,污染消费者目光。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需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不仅要禁止播发,而且必须依法严厉查处,让商家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商家感觉再触碰道德底线搞恶俗广告不敢也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