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奚旭初:“力挺”黄海波嫖娼的明星何等荒唐
- 2014年05月19日来源:齐鲁网
提要:黄海波嫖娼被爆光,舆论对其丑恶行为鞭挞,乃是理所当然——不论谁嫖娼,都是不可容忍的劣迹,都会千夫所指,怎么换成明星,就要“宽容”?
作者:奚旭初
著名男演员黄海波嫖娼被抓,黄海波不少圈中好友在微博上力挺好友。他们在评论中请求大家对黄海波宽容些。演员莫小棋在微博写道“不管是结婚生子还是未婚嫖娼,都是很人性的事情,提醒各位好事网友,我们演员也是人,很真实的人,也都不尽完美”。(5月17日中国青年网)
嫖娼、吸毒、醉驾、违规代言、偷税漏税……发生在明星身上的违法事件时有所闻。每有明星违法,总有舆论追问:明星为何“法商”低?为何“法商”缺失成了明星的群体性特征?所谓法商,就是法律意识、守法习惯等法律素养的总和。明星法商缺失,原因当要寻找,而莫小棋对嫖娼被抓的黄海波“未婚嫖娼是很人性的事情”、“我们演员也是人”之类力挺中流露出的“情结”,显然是明星法商缺失的一个主要原因。
黄海波嫖娼被爆光,舆论对其丑恶行为鞭挞,乃是理所当然——不论谁嫖娼,都是不可容忍的劣迹,都会千夫所指,怎么换成明星,就要“宽容”?难道明星嫖娼之后,还要大家都来“力挺”不成?明星嫖娼也罢,吸毒也罢,醉驾也罢,概率上都不算稀奇。真正奇怪并发人深省的是违法之后那些“力挺”。在“力挺”看来,未婚嫖娼是“很人性的事”,“演员也是很真实的人”。这是多么荒唐的逻辑——既然嫖娼“很人性”,那么抓嫖娼岂不就是“不人性”?“演员也是真实的人”成了嫖娼的理由,难道是人都要嫖娼,不嫖娼的人反倒是不真实?
明星是公众人物,从社会的关注中得到了许多好处,而作为责、权、利的对等,必须以自已的良好形象为社会作出表率。但这只是“理论”,其实公众对明星根本已没有“表率之盼”,而只剩“好好做人”的最低标准。可叹的是一些明星连“好好做人”都做不到,做不到“好好做人”却还敢以“明星也是人”强词夺理。血管流血,水管流水,事实上正是有了“嫖娼是很人性的事”的“思维定势”,明星才敢冒天下大不韪。
舆论一直在呼吁,给一些有钱无德的富人补上如何做公民的一课,以救赎这些迷途的灵魂。显然,法商缺失的明星,也须补上这一课。而所谓补课,除了苦口婆心的劝谕,违法必究亦是补课的题中之义。另外,对违法明星除了法律处罚之下,还应建立诚信约束机制,设定“黑名单”制度,明星进入“黑名单”就被行业禁入,让其“吃不了兜着走”。这也很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