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系列举措促技能提升 地方单位也能申办省级技能竞赛了
- 2021年03月29日来源:中国江苏网
提要:记者从3月29日江苏省人社厅举行的第四届江苏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江苏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特别是省级一类大赛的主办单位、申办单位不再局限于省级机关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各设区市、技工(职业)院校、高校、企事业单位只要符合竞赛举办标准和条件要求,都可申报。
记者从3月29日江苏省人社厅举行的第四届江苏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江苏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特别是省级一类大赛的主办单位、申办单位不再局限于省级机关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各设区市、技工(职业)院校、高校、企事业单位只要符合竞赛举办标准和条件要求,都可申报。
从2018年开始的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是江苏辐射职业(工种)最广、规模参与最大、活动时间最长,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年涉及各级各类竞赛活动500余项,参赛练兵近600万人次,累计培养产生千名“江苏省技术能手”、万名从业人员技能等级得到提升。
江苏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李建方介绍,为促进职业技能竞赛向新领域、新行业、新职业拓展延伸,迸发时代活力,今年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在组织形式、办赛规模、奖励激励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竞赛由以往年初确定公布全年竞赛目录,转变为“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发布”的动态更新形式。竞赛项目紧紧围绕江苏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和新职业、乡村振兴,研究设置了10大领域54个职业(工种)的竞赛指导目录,以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李建方表示,申报单位范围的拓宽与延伸,不是技能竞赛的门槛降低了,反而是流程上更加标准、要求上更加严格、组织上更加规范了。为提高新一届技能竞赛的质量层次,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岗位练兵活动热情,江苏从竞赛规模、技术标准、赛场设置、参赛对象条件、理论考试、实操考核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如省级一类竞赛选手一般应具有中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具有助理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赛人员范围应覆盖不少于10个设区市;理论题库不少于1500道。
与此同时,江苏还将加大对优秀选手、单位的奖励力度,把竞赛成果与技术技能人才职业资格晋升、人才项目评审、收入待遇、绩效奖金等挂钩,不断增强参赛人员的获得感、荣誉感。
去年初,国家人社部正式明确政府部门退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杨进保表示,为做好政府退出水平评价后社会机构认定的有序衔接,江苏在全国首创技术资源目录定期发布制度,分两批发布了171项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劳动者可通过技术资源目录一目了然地知晓哪些职业可报考、哪些资源可作为依据。并在去年7月出台了首批面向全省的评价机构目录,率先打开了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社会评价这一领域。截止今年3月初,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数超1600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证数超16万人次,参与单位全面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实现了备案机构数量、发证数量、参与单位范围等三个“全国之最”。
“退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证后,人社部门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考核认定的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杨进保说,为确保社会评价结果的质量,人社部门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评价队伍,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按照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严禁降低标准审核、突破标准申报,确保社会机构发放证书的含金量。目前社会机构颁发的证书与原先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拥有同等效力,享受同样的政府补贴。
据介绍,对于保留在目录中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鉴定,今年江苏也将作出改变,不再进行“随报随考”式职业资格评价,转为全省性的统一鉴定。严管报名、考务、命题各环节,设立一批管理严谨、设施合格的统考考点,建设一支品德优良、技术过硬的考评人员队伍,确保准入类职业资格评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