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鼓励外地职工留苏过年 积分落户可加15分
- 2021年01月23日来源:中新经纬
提要:据微信号“苏州发布”22日消息,苏州发布“稳岗惠企”十条提出,鼓励外地职工留苏过年,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1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含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加分,分值15分。
据微信号“苏州发布”22日消息,苏州发布“稳岗惠企”十条提出,鼓励外地职工留苏过年,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1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含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加分,分值15分。
据悉,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2日发布《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送温暖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支持外地职工留苏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外地职工留苏过年,通过“苏工惠”线上服务平台发放1万份新年礼包,向快递员等群体赠送2000份“冬日暖心包”。春节期间,外地留苏职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规定,可凭有效证件免费参观国有景区和部分场馆,免费乘坐公交、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1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含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加分,分值为15分。
《指导意见》称,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月份吸纳首次来苏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重点企业,各地可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来苏就业补贴。
《指导意见》还要求,企业要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支持企业稳定生产方面,实施重点企业稳岗奖励,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对2021年一季度经税务部门确认的工资薪金总额较2020年三季度增加的重点企业,按照增加额最高给予20%的奖励,每家奖励不超过30万元。(其中市、县两级按照1:9分担,市、区两级按照3:7分担)。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对于春节期间因增加产能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服务,节日期间欠费不停电,全力保障企业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