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发布中秋、国庆旅游消费提示
- 2015年09月21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建议广大市民,“双节”出游也不一定非得走长线,只要你走出家门,会发现美景就在身边。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全国又迎出游高峰。为保证出游的市民都能快快乐乐出行、明明白白消费、合理依法维权,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发布旅游消费提示:与正规旅行社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主动购买旅游者个人意外险,并注意旅途安全,遇到消费纠纷依法维权,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做一名文明的旅游者。
选正规旅行社
签正规旅游合同
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报名时要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可登录连云港市旅游政务网(http://www.lygtour.gov.cn/)进行查询核实。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今年6月1日起,无出境资质的旅行社不能继续代理出境旅游产品。选择在中秋、国庆出境游的市民要注意,选择有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还要签订正规而详细的旅游合同。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局已经公开发布“2014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因此,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其中,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包括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和住宿及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和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提醒市民,在订立合同时,旅行社应该向旅游者详细说明旅游行程安排以及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这两项内容。
建议主动购买
旅游者个人意外险
根据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游人身意外险则由旅行社进行推荐、游客自愿购买。由于二者投保主体、受益人不同,因此,建议旅游者为自己投保旅游人身意外险。
此外,中秋、国庆期间旅游人多车多,在旅游中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参加的旅游项目应根据自身条件来决定。如果你准备自助游,应提前预订车票及住宿酒店、熟悉旅游目的地的交通路线和天气情况。
市旅游质量监督所还提醒大家,做文明的旅游者,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旅游环境。
发生旅游纠纷
依法合理维权
在行程中,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一旦发生旅游纠纷,如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据悉,中秋、国庆期间,我市及周边旅游景区也都精心安排了丰富多彩的节目,参与性、娱乐性、观赏性都很强,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建议广大市民,“双节”出游也不一定非得走长线,只要你走出家门,会发现美景就在身边。记者 侍敏 通讯员 樊继传 高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