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资产新政发布 连云港城小微企业将享税收抵扣“红包”
- 2014年12月03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小微科技企业大多数是属于轻资产的企业,过去这些企业大多数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较了解,对固定资产抵扣比较陌生。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将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根据统计口径确认, 港城17000多家小微企业有望享受抵扣“红包”。
年缴税收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企业将直接受益
《通知》指出,此次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小微企业有特殊的边界:其中工业企业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则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去年,我市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额为10.5亿元,所得税为59.3亿元。”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这次税收政策调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享受这样的政策,而是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这主要是因为在新常态下,港城小微企业受到的波动最大,因此国家希望通过财税政策为这批小微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虽然大部分的政策是针对小微企业的,一般的企业也不用遗憾。因为按照新政策,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享受所得额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里的“5000元”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不是折余价值。
抵扣指标调整最受关注
今年年初,海州区某小微企业添置了一台10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按照旧的税收抵扣政策,这台机器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所得税抵扣。然而按照新的规定,这家企业大约6年左右就能完成所得税抵扣。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就意味着,企业添置的设备可以在最优折旧期内完成所有的税收抵扣,为企业节约了成本。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最值得关注的是,按照新的规定,港城六大领域内的小微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企业主营成本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市场不振,我市制造业投资增速有所下滑,对当前稳增长调结构造成了压力。国家出台新的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将提高小微企业加大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加快设备技术投入,推动企业自动化和信息化工作的广泛开展,提升我市“机器换人”的步伐。
五大类型固定资产可纳入所得税抵扣
“我们是物流企业,没有设备可以抵扣,运输车辆可以折旧抵扣吗?”市开发区中云街道某物流企业负责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新政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内容,房屋、建筑物,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电子设备,这五大类固定资产都纳入抵扣。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小微科技企业大多数是属于轻资产的企业,过去这些企业大多数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较了解,对固定资产抵扣比较陌生。国家调整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将降低小微科技企业创新成本,让更多的科技小微企业生存期得到延长。(□ 周莹 李汶洪 邹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