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点再发力 连云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落地
- 2020年10月27日来源:海关总署
提要:自海关总署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以来,连云港海关积极发挥首批试点海关优势,主动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推动地方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日前,连云港首单“9810”出口货物顺利走出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心,标志着连云港市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正式开通。
自海关总署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以来,连云港海关积极发挥首批试点海关优势,主动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推动地方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日前,连云港首单“9810”出口货物顺利走出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心,标志着连云港市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正式开通。
据了解,本次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主要为服装、鞋帽、生活用品等,货值达3.1万美元。这批货物由连云港起运,通过公路运输转关至杭州,后通过空运发往电商企业位于英国米尔顿凯恩斯的海外仓。
作为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的新模式,“9810”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至企业的海外仓,通过电商平台完成销售后,将商品由海外仓直接送达境外消费者。国内电商企业可以享受申报便利、查验便利和物流便利等多项通关便利。
自中国(连云港)跨境电商综试区获批以来,连云港海关积极接轨“一带一路”倡议,坚决落实关于加快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依托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区块的利好优势,年内先后实现了连云港地区“1210”“9610”“9810”等跨境电商业务“零”的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蔡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