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正公开回应抄袭琼瑶:我们都参照《红楼梦》
- 2014年11月17日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提要:11月16日,青年编剧于正(微博)在北京出席对台湾著名作家琼瑶诉讼抄袭案件的法学专家研讨会,辩驳了琼瑶针对其抄袭的质疑。今年5月,琼瑶以电视剧《宫锁连城》(观剧)侵害其作品《梅花烙》著作权为由,将《宫锁连城》编剧于正、出品方等被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余万元。
11月16日,青年编剧于正在北京出席对台湾著名作家琼瑶诉讼抄袭案件的法学专家研讨会,辩驳了琼瑶针对其抄袭的质疑。
今年5月,琼瑶以电视剧《宫锁连城》(观剧)侵害其作品《梅花烙》著作权为由,将《宫锁连城》编剧于正、出品方等被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余万元。
11月17日 琼瑶5月27日正式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于正,称电视剧《宫锁连城》(观剧)抄袭《梅花烙》并侵犯其改编权和摄制权。现此案已引起知识产权法律界和舆论的广泛关注,被认为是“会对国产电视剧创作和发展产生导向性影响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昨天下午,针对此案进行的知识产权法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于正也出席了此次研讨,并首次公开回应了琼瑶对自己的“21条”抄袭指控。
研讨会上,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了琼瑶方面向法院提交的其认定于正抄袭《梅花烙》的21处关键情节,包括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皇上赐婚多日不圆房、面圣陈情、公主求和遭误解等。于正解释说,《宫锁连城》的关键桥段大都来自民间传说、历史记载,偷龙转凤、公主下嫁等历来就有,而大构架他其实参照的是《红楼梦》(旧版 新版)。“我在想为什么那么多雷同,其实大家都参考了红楼梦主要的人物和发展命运的框架,尽管客观上感觉跟红楼梦不像,只是把几个人并在了一个故事。21条的情节《红楼梦》全都有,(琼瑶)告了我,我才深刻意识到,我们都是按照《红楼梦》的主线来写。”于正还强调,他认为一个故事是否原创,主要还是看主体思想以及表达出来的“最终的感觉”,于正认为两剧在大的情节构架、人物性格、台词表达、结局乃至价值观上都是完全不同的,“她讲的是两个女人跟一个男人的爱情故事,我是一个升级打怪兽的片子,女主角大多数都是经历,爱情只占小部分。”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针对此案反映的较有代表性的影视知识产权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这两个作品如此之雷同,‘都源于取自《红楼梦》’,这句话就提出了很多的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果琼瑶的《梅花烙》取自《红楼梦》,但她的作品仍是新作品,这个大家认可,“两个雷同,她在前,你在后,需要讲清楚。”第二,看过很多作品烂熟于心,创作的时候不经意间用了已经有的情节,“你说我忘了,忘了那个情节也是人家设计的,不因为你忘了就没事了。所以创作本身很艰辛,要回避,用技术检索,创作者对这个问题要有客观理性的认识,这对今后的创作是有利的。”第三,情节和表达的问题。文质彬彬,质比文更深刻,是更具有独创性的东西,而文是相对次之的, 搞创作的人,情节是比表达更重要的表达。
与会专家还建议于正在制作团队做大的同时要加强法律队伍和法律知识的储备。知识产权管理专家孙远钊提出,于正今后应至少引入一位这方面的助理,“你有什么新点子,他负责去查和‘唱黑脸’,提醒你小心有相似的点子。这样也会留一下记录,目的是在真正的隔离环境下创作。在管理上做到这一点,最大程度保证没有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