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汽车反垄断指南将破冰 "限价"或成敏感词
- 2015年06月04日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提要:“中国反垄断指南中将如何定义‘限价’,值得进一步商榷。因为相对于欧盟和日本,我国汽车市场依然处于发展阶段,竞争环境存在较大的差异。”
酝酿7年之久的我国汽车反垄断指南终将破冰。
近日,一位参与汽车反垄断指南制定的消息人士向记者证实:“汽车反垄断指南的初稿已经递交国务院相关部门,但何时出台目前暂无时间表。”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沈进军表示:“汽车反垄断指南的出台是个好事,但是必须建立在对成熟案例分析的基础上。”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相关部门在汽车领域实施的一系列反垄断调查无疑为这一指南的出台提供了可分析的样本。
奔驰、奥迪、克莱斯勒及部分经销商之所以在华收到反垄断罚单,其原因就是价格限定。“我认为限价的界定是反垄断指南的核心内容之一,目前我国汽车市场成熟度依然无法与欧洲、日本相媲美,如何定义限价行为值得商榷。”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反垄断指南初稿已完成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发改委反垄断执法部门正在筹备汽车反垄断指南的制定。
一位参与该指南制定工作的人士证实了这一消息:“从2008年起,我们就已经开始筹备,目前初稿已经完成,并递交到了国务院相关部门。”
据上述消息人士透露,2008年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出台,彼时《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在掀起新一轮的修改风波,因为《办法》的相关条文与《反垄断法》存在抵触的地方。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修订《办法》主要是为了解决厂家和经销商长期存在的不平等关系,剔除老的《办法》中与《反垄断法》不一致的条款。”
“在《反垄断法》的基础上制定汽车反垄断指南,能够更好地权衡多方的利益,促进汽车流通领域更加健康规范地发展。而这已经成为成熟汽车市场的惯例。”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早在1985年,欧盟就发布了针对汽车行业的专属豁免条例。目前日本也有《汽车流通适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汽车行业公平竞争规约》、《汽车行业限制提供赠品公平竞争规约》。
“我们希望汽车反垄断指南能够更好地权衡厂家、经销商、零部件企业、甚至平行进口相关方的利益。但是,以前这项工作并不被重视。”上述消息人士说。
汽车反垄断指南制定工作从被冷落到备受重视的转折点,正是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在汽车领域展开的一系列反垄断动作。
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自去年宝马经销商遭到反垄断处罚以来,克莱斯勒、奥迪、奔驰等整车企业以及部分经销商也相继收到了反垄断罚单。同时,住友等12家日系汽车零部件企业也因垄断行为受到处罚。据统计,目前我国在汽车领域开的罚单累计金额已经高达16.58亿元。
或将参考欧盟指南
汽车反垄断指南制定工作已经进入全面启动阶段。这项法规包括哪些内容无疑成为业内各方关注的焦点。“根据规划,中国的反垄断指南主要由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两部分组成,并将对汽车行业的纵向垄断、横向垄断行为进行严格的界定。”上述消息人士透露。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产业政策研究室主任黄永和认为,在汽车销售领域,纵向垄断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限定价格、限制区域销售等。
一位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限价已经成为汽车反垄断方面的敏感词。”在目前已经结束的一系列反垄断调查中,奔驰、克莱斯勒、奥迪以及部分经销商均是因此而受到反垄断处罚。
而上述负责人指出,“中国反垄断指南中将如何定义‘限价’,值得进一步商榷。因为相对于欧盟和日本,我国汽车市场依然处于发展阶段,竞争环境存在较大的差异。”
资料显示,日本颁布的《手册》禁止汽车供应商(包括汽车制造商、总代理商)直接或间接限制经销商的零售价格,但允许设定建议零售价。间接限制包括:如果不按指定价格销售就拒绝供应新车或拒绝支付返利,暗示禁止经销商低价宣传等。
上述消息人士表示:“未来我国的汽车反垄断指南很可能将参照欧盟的方式,随着汽车市场不断成熟再逐步修订。”
截至目前,欧盟汽车反垄断方面的指南已经修订三次,现行法规为《2010年纵向协议豁免条例》和《2010年汽车行业豁免条例》。按照规定,汽车生产商所实施的排他供应行为将构成《2010年汽车业纵向协议集体豁免条例》中第5条所明令禁止的核心限制情况而不得被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