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财政局:我市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
- 2023年08月18日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提要:为着力保障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近日,我市再次调整市区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市区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453元调整为2561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65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42元,孤儿外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规定执行。
为着力保障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近日,我市再次调整市区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市区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453元调整为2561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65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42元,孤儿外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规定执行。
近年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家庭参与”的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思路,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市民政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拓宽保障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从2010年建立孤儿养育制度时的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提高至目前的标准2561元和1742元,实现“十三连调”,孤儿外其他困境儿童按分类保障制度同步提高,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郑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