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润万家跳崖员工涉数亿资金案
- 2014年12月11日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提要:日前,华润万家西北区总部员工李妍和其3名亲人在华山跳崖自杀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然而,记者深入采访发现,事件背后还隐藏了一起涉及金额庞大且疑点重重的经济案件。
日前,华润万家西北区总部员工李妍和其3名亲人在华山跳崖自杀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然而,记者深入采访发现,事件背后还隐藏了一起涉及金额庞大且疑点重重的经济案件。
受害人之一的刘丽(化名)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1年6月,李妍以能找到便宜的供货渠道为由意欲与其展开合作,方法是通过西安亿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亿道)购买便宜货物供给华润万家,华润万家以市场价格给付货款,中间产生的差价利润由两人分成。
据刘丽提供的96份 《供应商贸易协议》显示,她与李妍的合作从2011年6月持续到2014年7月,期间最高供货金额累积达7.02亿元。协议的双方分别为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甲方)和西安亿道(乙方)。
值得注意的是,刘丽提供的《供应商贸易协议》疑似将华润万家一位管理层牵涉其中,记者注意到,96份协议落款签字双方分别为韩勐和艾凤月(李妍母亲)。
刘丽称,韩勐是当时华润万家西北地区采购部的总监,同时参与其与李妍的利润分成。记者搜索公开资料发现,华润万家西北地区确有一位采购部总监名为韩勐。然而对于协议中韩勐的身份,华润万家方面以“未得到总部授权”为由,未正面回应。
96份协议供货额达7亿
记者获取的资料显示,西安亿道法人代表为李妍母亲艾凤月,该公司自2009年成立至2012年,仅2011年有158.65万元营收。另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西安亿道注册地址实际为居民住宅楼,且该楼早已于今年初被拆除。
刘丽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其与李妍的合作始于2011年6月3日,具体合作方式为,李妍称其“老板”可通过相应渠道购买低价商品,然后通过西安亿道正常供给华润万家超市,然后华润万家以正常零售价结账。
“李妍说西安亿道与华润万家有合作的商务账号,合作时将由艾凤月与华润万家签订供货合同,李妍负责货款支付,我只用提供资金就行了。”刘丽称。
合作者提供资金后,李妍会向其出具一份盖有华润万家及西安亿道合同专用公章的 《供货商贸易协议》,协议中标注有合作者的出资金额及分配利润。刘丽告诉记者,“我们(口头)约定赚取利润按6:4的比列分配。”
高额利润诱惑下,刘丽于2011年6月3日向李妍的银行个人账户汇款150万元。“一个星期之后我连本带利收到了172万元,单笔获利22万元。”刘丽表示,自此之后,其和李妍开始了长期合作。
据刘丽提供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自2011年6月30日至2014年4月3日近3年间,其共向李妍个人账户进行了137次转款,金额共计约2.9亿元。
然而,自2013年起,李妍不再定期返还本金及利润。尽管如此,刘丽表示,因巨额的收益,其仍向李妍提供资金,直至2014年,双方合作出现了裂痕。
“年初我要求李妍返还本金及利润,但她却拒绝返款。”刘丽表示,“11月李妍出事,我才发现投入的钱都拿不回来了。”
作为二人交易往来凭证,刘丽提供给记者的96份 《供货商贸易协议》显示,今年7月刘丽提供给李妍的供货金额经多年积累达到峰值,高达7.02亿元。
此外,刘丽向记者表示,除了她之外,直接与李妍接触并合作的人有7、8人,总计向李妍汇款逾5亿元。但除了刘丽提供的2.9亿元银行流水记录外,其他金额并无从考证,其他受害人均不愿接受采访。
西安亿道身份之谜
据《华商报》报道,合作之初李妍曾向多名受害者称,西安亿道是华润万家的供货商,与华润万家有合作的商务账号。
记者获取的96份《供货商贸易协议》显示,甲方为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乙方确为西安亿道。
据张女士向记者出具的一张照片内容显示,在华润万家供应商服务系统中,供应商一栏中,西安亿道赫然在列。张女士称,自己曾在李妍办公室看到过西安亿道和华润万家的往来流水记录。
然而,记者获取的西安亿道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14日,法人为李妍母亲艾凤月,股东为艾凤月及李妍的丈夫岳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农副产品、日用百货、服饰鞋帽等商品的销售。
西安亿道2009~2012年年检信息显示,该公司仅2011年有158.65万元营收。
那么,这样的公司如何会成为李妍口中的华润万家供货商?
公司资料显示,西安亿道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光华路1号21栋1单元2层04号。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区域实际上是居民住宅小区,而位于西安亿道注册地上的楼房已于今年初被拆除。
小区内一名认识李妍的住户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述房屋实际为李妍父亲单位分配的,但近年来都未在该小区内见到李妍一家人。
那么,西安亿道与华润万家是否有贸易往来?对此,记者亦来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的华润万家西北公司总部求证。而相关负责人以 “要向总部汇报才能接受采访”为由,未正面回应。
此外,记者发现,刘丽提供的96份《供应商贸易协议》左下角甲方委托代理人一栏的名字均为韩勐。
韩勐为何许人也?他在协议中究竟扮演中怎样的角色?“韩勐为当时华润万家西北地区总部采购总监,李妍当时称韩勐是我们的合作者,交易的每一单都要拿出一部分利润分给韩勐。”刘丽表示。
对于韩勐参与李妍利润分成一事,由于未能获得韩勐本人的回应,事件的真实性有待考证。刘丽亦坦承,除了每份协议中出现名字之外,其与李妍合作多年并未见过韩勐本人。
记者公开检索资料发现,华润万家西北地区确有一位采购部总监名为韩勐,不过不能确定两者是否为同一人。对于协议中韩勐的身份,记者亦向华润万家求证,但其西北区域相关负责人仍以“总部未授权”为由未作回应。
目前,刘丽向记者表示,她已于11月27日向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提交了报案材料。记者从办案民警处获悉,该案已经立案。上述民警向记者表示,目前该案正在调查过程当中,具体细节不方便回应。